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及弃置不用化学品专项回收处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 系统管理员 日期: 2013-01-04 00:06:00
各学院,各相关直属单位:

    教学科研实验室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重地,实验室安全关系国家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技厅〔2013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的紧急通知》(粤教装备函〔20135)要求,切实做好实验室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校教学科研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及实验室弃置不用化学品专项回收处理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

    1. 检查内容及要求

    按照 “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表”的要求,对实验室环境、安全制度执行、化类专项、生物专项以及放射源和含源装置专项等进行检查;其中,化类专项重点检查各类在用化学药品(试剂)的存储情况,对弃置不用的化学品要进行彻底清理。

    2. 自查阶段

    时间:201363日—69

    请各学院及相关直属单位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表”(附件1)的要求,组织本单位所有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将自查结果汇总形成学院6月份实验室安全自查汇总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3. 检查阶段

    时间:2013613日—620

    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保卫处和大学城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对各单位的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时间安排见附件2),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整改,务必做到彻底根除。

    二、实验室弃置不用化学品专项回收处理工作

    为确保本次弃置不用化学品清查得以彻底清理,并保证规范、安全地开展回收工作,请各相关单位主管领导及实验室安全责任人认真组织,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做好对本实验室化学品的全面筛查工作,按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回收工作(具体要求见附件3),弃置不用化学品专项回收处理后,因实验室留存弃置不用化学品而导致意外事故,事故责任由相关学院及直接责任人承担。

    回收时间:201368日。请各单位于66日前将回收申报表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电子版发至xpliao@scut.edu.cn(五山校区);大学城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发至邮箱:kjqkzeng@scut.edu.cn

    请各学院及相关直属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安全管理员认真组织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清查弃置不用化学品,减少实验室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自查表.doc (91.51 KB) 

          2. 实验室安全检查时间安排表.doc (38 KB) 

          3. 回收要求.doc (24 KB)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保卫处  

大学城教学与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136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