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资助期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工作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院系、项目负责人:

按照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6年资助期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相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26年资助期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清单请各院系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查询(包括主持和参与的到期项目)或联系基础科获取,请院系跟进做好相关工作。

二、经费使用进度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自查本人名下2026年资助期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费使用进度,原则上截止2026年12月31日,项目经费使用执行率应超过70%。

经费使用执行率=支出总金额/项目总金额×100%,查询方法参考附件1。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托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国科金发财〔2026〕3号)相关要求,对于2025年及以后年度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比例超过30%的,项目负责人应当在结题报告中详细说明结余资金产生原因以及后续资金使用计划。基金委准予结题的项目,结余资金留归学校使用,统筹用于基础研究的直接支出(直接费用),不得支出间接费用。包干制项目资助期满后,结余资金也只能用于基础研究直接支出(直接费用)。

三、预算调剂相关要求

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实际需要,预计各类支出(有合作单位的,需合并合作单位的各类支出),若预计支出将超出预算,需在项目执行期内及时办理预算调剂手续,避免结题时各类支出的结余数出现负数。

设备费预算调剂权下放给依托单位,除设备费外的其他直接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活动实际需要自主安排。因此,对于仅“业务费”和“劳务费”相互调剂的,由项目负责人自主调剂,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不涉及设备费)》(附件2),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即可;对于涉及“设备费”调剂的,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涉及设备费)》(附件3),与合同任务书的封面页、合同预算页一起交到学校财务处(1号楼二楼43号窗)办理项目预算调剂。

四、合作单位资金转拨要求

项目任务书内有合作单位的需及时向合作单位转拨项目资金,请项目负责人自查名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确保及时转拨合作单位项目资金,并加强对转拨资金的监督管理。

五、项目支出范围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对本人名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开展自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以下费用:个人电话费、通讯费、网络费、通用办公用品、办公软件、通用办公设备、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维修费、汽油费、停车费、毕业论文答辩费、论文评审费以及论文润色、编辑、翻译或者修改等费用。

如项目中存在上述开支,请于2026年10月25日前完成退款或账务调出工作。

六、研究成果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不得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得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不得将非本人或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无关研究成果列入结题报告;不得将早于项目资助开始时间的成果列入结题/成果报告。

项目负责人应对照项目计划书关于研究计划执行进展、人才培养、合作交流、研究成果等要求,整体执行较慢或未完成研究目标的,要切实加快研究进度,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并结题。

七、学院事项

项目依托学院应高度重视科学基金项目结题管理,认真履行项目管理责任,及时跟踪基金资助项目的实施,监督基金资助经费的使用,提醒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八、联系方式

科研院:曾榆萱,87110629

财务处:顾素霞、王蔚,87110619

  

附件:1.科研项目经费查询方法.docx

2.华南理工大学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不涉及设备费).docx

3.华南理工大学经费预算调剂审批表(涉及设备费).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处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