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 重大项目(基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8-27浏览次数:134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基石)的通知》(粤科函资字〔2026〕1477号)通知要求,现启动该项目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省科技厅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pro/tzgg_if/content/post_4944024.html

   一、支持方向

   2027年度重点围绕通用智能、信息光子、先进材料、农业科学、生命健康、智慧储能、海洋科技、前沿交叉8个领域布局,各领域支持方向具体内容见附件1,也可登录“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在首页查看各领域具体的资助研究方向。

   2027年度择优立项不超过35项,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50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5年,资助资金分批次拨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成员

   1.项目负责人应是本领域内具有持续发展潜力的中青年优秀学术带头人,有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已形成较稳定的研究团队,在相关基础研究领域已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项目负责人及参与成员申请当年1月1日男性均未超过45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均未超过47周岁〔197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项目负责人应是学校的全职聘用人员,每年在粤工作时长不少于9个月,须在系统上传指南发布之日前近一年在申报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或工资薪金纳税证明。

   3.参与成员不超过15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数不低于80%。

   4.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二)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符合申报指南各领域研究方向,所涉及科学研究须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申请脑科学与类脑、合成生物学、干细胞与再生医学等领域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等问题的项目,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伦理审查将作为结题验收时的必要材料。如项目申请涉及人体伦理与动物伦理(合作研究单位为医院的申请项目,人体伦理审查证明由合作医院提供),请在获得申报推荐指标后与科研院基础科联系办理

   2.项目坚持需求导向和前沿探索,开展原创性的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重点聚焦新理论、新方法和新规律的探索与发现,突出科学问题的创新性和引领性。研究内容应避免偏向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应用。

   (三)合作单位要求

   1.获得申报推荐指标的涉及有合作单位的项目需在预申报时附上合作研究协议(附件3),并将协议上传至“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需签章完整并与预申报文稿一致),数量合计不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鼓励联合港澳、国外一流团队共同申报(国外人员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的电子扫描件,模板在“附件清单”中下载)。

   2.牵头申报单位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省外企业不参与分配财政资金

   (四)申报限制要求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进行申报(以下所列“在研”项目指本次申报开始日前,项目验收申请书未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提交,或验收申请书已提交但未经项目承担单位审核通过的项目;2027年12月31日前期满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同层次人才项目除外):

   (1)项目负责人有项目逾期1个月未提交验收申请被强制终止或有项目逾期一年未完成验收;

   (2)项目负责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合计达3项(含)以上(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或当年度已申报2项;

   (3)项目负责人有以下任意1项(含)以上在研主持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珠江人才计划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卓越青年团队项目及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东)集成项目,国家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及国家同层次人才项目(如在基石项目立项之前,获批国家相关项目,则不再重复支持);

   (4)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5)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如在以往项目基础上提出的新项目,应在“预申报书—研究基础”中简明阐述二者的异同及发展关系);

   (6)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

   本项目实行单位限项申报。学校将于近期把申报指标限额分配到各学院。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可申报1项。学校将遴选后择优上报。

   请各相关单位将推荐申报书PDF版(附件2,无需签字盖章,命名为:XX学院-负责人-基石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清单签字盖章PDF版(附件4)于8月28日12:00前发送至基础科邮箱jck@scut.edu.cn。

   三、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受理:020-87567807、83163835

   (二)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020-83163338

   (三)科学技术研究院:黄永灿、朱晓睿,87112700


   附件:1.2027年度基石项目支持方向具体内容.pdf

       2.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预申报书模板.docx

       3. 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基石)申报合作研究协议.doc

       4.二级单位申报2027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重大项目(基石)项目清单.xlsx.xlsx

       5.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学科代码(2024版).pdf.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