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服务“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9浏览次数: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项目——服务“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专项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该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方向

围绕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深入研究“百千万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双百行动”结对县域急需解决的重点需求为导向,推进县域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建设服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等方面的研究。

前期省“双百行动”专班办公室面向省内各有关县(市、区)征集重点难点需求,梳理形成了县域重点需求清单(详见附件1),鼓励各申请人以县域重点需求清单为重要参考和选题导向,结合自身学科优势与研究基础,针对清单中的需求进行科学凝练、深化细化、跨域整合等,自主确定符合立项要求的科研项目进行申报,需求清单中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负责人联合申报。各申请人也可围绕“百千万工程”重点领域其他需求自主选题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须为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具有高级职称,在所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负责人要结合自身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领域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项目选题,每名负责人限报1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研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2.申报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具有对重大项目开展研究必备的平台、设备及其它各种条件。项目的申报以课题的方式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各项目组成员能够通力协作,按期完成科研项目。申报项目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研究。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省教育厅将于2027年6月对本次立项项目开展中期评估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该申报项目广东省教育厅无经费支持,须自筹经费至少8万元,申报人须提供自筹经费证明(附件2),签字后扫描成PDF版,于2026年6月24日前以“百千万专项+自筹经费证明+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发至联系人邮箱。

2.该专项我校有申报指标限制。请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仔细阅读要求,并于2026年6月24日前在申报系统(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s.edu.cn)中完成填报并提交至学校,逾期不提交申报材料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城乡高质量发展研究院:林海洋,87113042,eelinhy@scut.edu.cn

 

附件1:“双百行动”县域重点需求清单.xlsx

附件2:2026年度自筹资金承诺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