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广东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自然科学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6-05浏览次数: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学校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广东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自然科学类)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重点科研平台(科研基地管理科负责)

教育厅无经费支持,须自筹经费100万元。学校可申报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广东省普通高校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两类总计不超过2项。其中,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实验室重点支持我省新能源、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机器人、高端装备制造、医药和医疗器械、航空航天、集成电路、低空经济、基础软件、海洋科技、生物育种等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和第六代移动通信、具身智能、细胞与基因治疗、脑科学与脑机接口、氢能及先进核能、深海探测、量子科技等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二)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管理科负责)

教育厅无经费支持,须自筹经费100万元,创新团队项目培育期为3年。总计不超过2项

(三)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领域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管理科负责)

教育厅无经费支持,须自筹经费80万元。可申报基础研究、未来产业前沿颠覆技术研究、新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服务“百千万工程”等4个重点领域项目,总计不超过8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项目组应由3名及以上具备申请条件的人员组成,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四)广东省普通高校特色创新项目(高新技术项目管理科负责)

教育厅无经费支持,须自筹经费20万元。申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五)广东省普通高校青年创新人才项目(基础研究项目管理科负责)

教育厅无经费支持,须自筹经费5万元。项目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项目申请人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特色创新项目及青年创新人才项目两类总计不超过7项

以上各类项目具体申报条件请参照通知要求。

二、申报要求

1.所有申报项目广东省教育厅均无经费支持,申报人须提供自筹经费证明(附件2,申请人签字后扫描成PDF版于2026年6月24日前发至相关联系人邮箱)。

2.每个负责人限报1项平台或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尚未完成(结题)者,不得再申请新项目;每人同时主持和参与的科研项目累计最多不超过3项;同一课题或平台已获得国家级或省部级计划资助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其他事项

各类别项目我校均有申报指标限制。请各位有意向申报的负责人仔细阅读申报指南及要求(附件1),于2026年6月24日前在申报系统(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gdjyky.gds.edu.cn)中完成填报并提交至学校,逾期不提交申报材料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

四、联系方式

科研平台项目:郑凯文,87111890,jdk@scut.edu.cn;

重点领域、特色创新项目:刘燕,87113714,adgxk@scut.edu.cn;

创新团队、青年创新人才项目:朱晓睿,87112700,jck@scut.edu.cn。

 

附件: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高等学校科研平台和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2026年度自筹资金承诺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