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要求(具体通知: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10824105.html),现开展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以下简称“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每个二级学院新申报或新参与不超过1个概念验证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布局的细分领域。
(二)申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构建成熟运营管理体系、标准化项目管理机制和严格信息保密规范;建立遴选评审、成果收益分配、绩效考评、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及科技保密等内部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项目负责人)均无科技违法违规行为、无科研失信记录,未被纳入科技信用惩戒范围且不在惩戒有效期内。
(三)申报单位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建立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其中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顾问专家团队。
(四)围绕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可在专业技术领域面向社会提供遴选识别、验证评估、价值分析、二次开发、中试熟化、投融资、创业孵化等服务。
(五)已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并开展技术及商业可行性验证、工程样机制造、产品定型、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由申报负责人全流程通过“广州科技GI”(https://gzsti.gzsi.gov.cn/)网上申报,学院确定推荐后,提交至学校。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一)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
(二)申报单位及概念验证中心相关制度文件。
(三)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学历、职称、相关业绩案例证明等。
(四)若申报单位已设立基金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中基协备案截图、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1—2家广州行政区域内相关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原则上合作单位条件不作为申报评审依据)。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合作协议(附件2)。
(六)如有概念验证投入情况,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七)如有概念验证项目提供以下佐证材料之一:合同或可行性方案;入库评审材料。
四、提交时间要求
网上申报开始时间为2026年6月10日9:00,各学院请于2026年6月21日前,择优在线提交至学校审核,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校内遴选。
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承诺制,二级学院对申报过程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二级学院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须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并按通知要求在“广州科技GI”提交申报材料。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三)负责人账号注册操作指引请参考附件3,新注册账号后请完善个人信息并联系二级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
(四)请仔细参阅《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gz.gov.cn/xw/tzgg/content/post_10701722.html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凯文、谢钰琳
电话:87111890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