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9浏览次数:10

各相关二级单位:

2026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基金”)已启动申报(省基金委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891688.html),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批次说明

2026年拟分为两个批次开展省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批次的省基金项目清单如下:

(一)第一批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粤穗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莞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惠联合基金、2026年度粤江联合基金、2026年度南沙联合基金;

3.2026年度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包括:2026年度迈瑞医疗联合基金、2026年度智能医学影像融合创新联合基金;

4.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包括:2026年度气象联合基金、2026年度地质联合基金、2026年度水利联合基金。

(二)第二批

2026年度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包括:2026年度中卫科研联合基金(面向生物材料与临床重点疾病筛查诊断等领域,设置面上和重点两类项目)、2026年度万孚生物联合基金(面向体外诊断及检验医学领域,设置面上和重点两类项目)。

本次启动第一批省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各支基金申报指南和申请书模板详见附件1。第二批省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届时另行通知。

二、重要变化说明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取消依托单位申报数量限制,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指南的面上项目申报条件(附件1)。

三、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1.申请人应为学校的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2026年只限提交1项省基金(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省市联合基金、企业联合基金、行业联合基金)项目申请(包含第一批和第二批项目)。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总数限2项

2.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1项(含)以上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已经提交2项2026年度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申请的,不得申报。

4.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前述所指“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均不含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

除上述总体限制要求,其它各类型基金项目还有其他条件应一并满足,详见相应的申报指南(附件1)。

(二)科研诚信要求

1.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同一自然年内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或由不同申请人或经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申请的项目研究内容应避免与已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申请且处于受理、评审阶段的项目相同。不得将已获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

2.特别注意: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和预期成果指标等,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三)人体伦理与动物伦理要求

1.人体伦理证明请参照附件3办理,申请人请通过网络问卷登记https://v.wjx.cn/vm/mBm6fqK.aspx,并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加入微信联系群,请严格按照截止时间在伦理系统提交(无账号申请人请提前申请注册,网址详见附件3),逾期不候

人体伦理截止时间: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5月28日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除青年基金项目外)、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6月9日

(3)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8月19日

合作研究单位为医院的申请项目,人体伦理审查证明由合作医院提供。

2.动物伦理证明请申请人参照附件4办理,申报链接:http://lac.mrt.scut.edu.cn具体截止时间同人体伦理时间

(四)合作研究要求

1.如项目有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明确任务分工、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学校作为项目牵头单位,须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合作研究协议(附件5)请学院收齐后于6月1日-3日集中到科研院基础科办理

2.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中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 “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以下简称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无纸化申报。2026年省基金指南常见问题解答见附件6

(二)请各二级单位在将申报项目清单(附件2)的PDF扫描盖章版和excel发送到科研院基础研究科邮箱:jck@scut.edu.cn。命名:二级单位名称+XX项目

五、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事项

5月15日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开放申报

5月25日

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开放申报

5月28日

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人体伦理截止

5月29日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开放申报

6月1日-6月3日

集中办理合作研究协议

6月7日17:00前

各二级单位阳光政务平台审核并提交省自然科学基金、行业联合基金申请书,并提交项目申报清单

6月9日17:00前

财务处、科研院审核提交省自然科学基金、行业联合基金申请书

6月9日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除青年基金项目外)、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人体伦理截止

6月16日17:00前

各二级单位阳光政务平台审核并提交省市联合基金(除青年基金项目外)、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申请书,并提交项目申报清单

6月22日17:00前

财务处、科研院审核提交省市联合基金(除青年基金项目外)、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申请书

8月19日

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青年基金项目人体伦理截止

8月30日17:00前

各二级单位阳光政务平台审核并提交省市联合基金青年基金申请书,并提交项目申报清单

9月1日17:00前

财务处、科研院审核提交省市联合基金青年基金申请书

六、联系方式

科研院基础科:朱晓睿、曾榆萱,87112700、87110629

科研经费管理科:王蔚,87110619

省基金委业务咨询电话:

1.2027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020-38805105、87567795

2.2026年度省市联合基金:020-87581820、87584786

3.2026年度第一批企业联合基金(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020-38802161、87583596

4.2026年度行业联合基金:020-38805926(气象)、38805105(地质、水利)

5.申报业务咨询电话:020-87583605、87567792

6.阳光政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1.申报指南和申请书模板.zip

    2.申报项目清单.xlsx

    3.人体伦理审查材料.zip

    4.动物伦理审查指南.pdf

    5.合作研究协议模板.doc

    6.2026年省基金指南咨询问题解答.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