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异地科研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学校对横向科研项目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现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异地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备案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项目条件
1、本通知所指横向科研项目为异地科研机构以独立法人身份与其他单位(不能是学校及学校下属独立法人机构)签订并立项开展的技术研发、服务、咨询及转让项目;
2、本次备案是指在2025年度学校考核时间段内(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有实际到账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应为入驻异地科研机构的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
3、各研究机构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扣取相应管理费,管理费扣取比例不得低于学校管理费扣取比例。
二、登记备案流程
1、横向科研项目登记录入
各异地科研机构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由机构自行管理,合同完成签订、立项入账并扣取管理费后,由机构科研秘书(如无系统权限须联系开发科开通)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横向科研项目信息,并提交至科研院进行统一审核。所登记项目信息须与合同约定保持一致,往年已登记项目无需重复登记。
2、横向科研项目实到经费报备
由异地科研机构填写《2025年度异地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实到经费报备表》(见附件),签字并加盖公章,连同报备项目合同以及相关到款凭证(如银行回单、到账截图)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发科(五山校区笃行楼911室)核查备案;扫描件请发送至邮箱:adkfk@scut.edu.cn。
以上材料将作为异地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纳入校内管理的有效凭证,请各异地科研机构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于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登记和报备。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联系人:王水静、王卫娟,020-87113065
2025年度异地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实到经费报备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