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征集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研究领域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3浏览次数:10

各有关单位:

科技部征集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防治研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研究领域专家的通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条件

请各单位立足四大慢病重大专项相关技术方向,系统梳理本单位科研人才,择优推荐专家入库,所推荐的专家应符合如下要求:

1.技术专家应从事癌症、心脑血管、呼吸和代谢性疾病或相关共病专业方向基础研究、预防控制、临床诊疗、技术和产品研发或卫生政策研究等,熟悉国内外相关行业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和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在相关领域工作五年以上。

2.财务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熟悉科技经费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熟悉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经费管理及国家财经法规制度,熟悉课题相关研究任务及其经费预算特点,在财务会计、预算管理、经济管理等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权威性。

3.具备评审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能力和水平,有时间和精力保证完成相关咨询、评议和服务等工作。

4.科研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5.产业界专家应满足下述条件之一:①科技型上市公司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②规模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总监或技术骨干;③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业骨干企业、转制院所等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④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及其联盟、创业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学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及科技类社会组织等的高级管理人员。

6.针对已入库专家,单位应组织专家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完善专家个人信息,并审核专家个人信息是否完整和正确;针对未入库专家,单位应组织完成专家注册、入库等操作。

7.已在四大慢病重大专项前期征集专家工作中入库的专家,需结合自身工作调整及个人信息变更情况,及时登录系统更新完善相关信息。


二、推荐流程

(1)各单位根据专家基本条件和专项技术方向择优推荐专家,并对拟推荐专家的学术水平、科研诚信等进行严格审查。

(2)已入库专家应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中完善专家个人信息;未入库专家,请联系科研院注册账号,登记信息并入库。

(3)各单位规范填写专家信息表(模版详见附件2)并加盖单位公章。

(4)请各单位务必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专家基本信息表(电子版扫描文件和可编辑文件各1份)发送至联系邮箱。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舒晴/石天睿

  联系电话:87113714

  联系邮箱:adgxk@scut.edu.cn



附件:

1.附件-专家入库及信息填报更新说明.pdf

2.专家信息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