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7浏览次数:26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要求(具体通知要求,详见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55191.html),现开展2025年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学校在未建有工程中心的专业类可申报1个。

二、申报条件

  (一)科研经费。近三年在申报领域的研发经费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且上一年度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

  (二)科研条件。有必要的场地和实验、检测、分析的研发设备(不含生产设备),研发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拥有高水平的技术带头人和工程技术队伍,工程中心主任入职我校的时间不低于3年;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专职科研总人数的50%。

  (三)科研成果。在本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具有较高的成果产出和转化水平,拥有5项(含)以上自主知识产权,且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不少于3项。近三年须牵头或参与承担过本领域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且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形成的标志性成果不少于3项。

  (四)体制机制。申报单位原则上已建有市(区)级科研平台,具有完善的管理架构和运行管理机制,有健全的研发体系和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五)其他条件。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

三、申报方式

有意申报者请于8月24日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校内遴选资格。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申报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并提供真实性承诺函。

  (二)规范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存在以下情况的,形式审查不合格:材料不齐全;佐证材料未经第三方认证;内容前后不一致;印、章、签名不规范;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工程中心名称命名不规范等。(可在网上咨询知识库(http://www.gdetrc.net)查询工程中心命名规范)。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凯文

电话:87111890,13570564591

 

附件: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指引(2025年版).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