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09浏览次数: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基金委通知,现启动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气象联合基金(以下简称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申报通知链接: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718808.html,申报指南见附件1。

一、项目类别

2025年度气象联合基金设立“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 

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50万元/项、项目资助强度为15万元/项,实施周期3年,事前一次性资助。

二、限制要求

1. 2025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不设依托单位申报项目数量限制,每个申请人只能申请1项气象联合基金项目,且申请人申请和在研的省基金(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下同)项目总数限2项

2.同一年度省基金最多支持每个申请人立项1项。申请人已获得2025年度省基金项目立项的,不得申报

3.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3项的(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类项目,普惠性政策类项目,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4.申请人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不得申报。

5.申请人因发生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不得申报。

三、申报要求

1. 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如有涉及人体伦理,请与科研院联系办理。动物伦理证明请申请人个人按照以下链接办理:http://lac.mrt.scut.edu.cn/ 。

2. 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合作研究协议模版可见附件2合作研究协议请学院收齐后于7月3日前到科研院基础科办理

3. 项目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4.项目须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申报,没有帐号的申请人可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通。

5.本项目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7:00,请学院审核提交

 

联系人:谭燕晖, jck@scut.edu.cn ,87110629

 

附件:1.2025年度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pdf

        2.2025年度广东省气象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合作协议(模版).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