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5-13浏览次数:1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相关通知要求,现开展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州)(以下简称广州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工作。市科技局通知链接如下: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10257516.html?sessionid=-1017878870

一、总体要求

广州联合基金的实施内容,应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广州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性产业和未来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前端科学问题以及前沿科学问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领域进行凝练。指南建议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科学性。应围绕广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产业发展中的紧迫需求、行业发展中的共性问题提出,突出广州地区优势与特色,内容应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各有关科技部门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二)规范性。应当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相关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详见附件2),文字表述简明扼要、高度凝练,避免出现语句不通顺、字词重复、丢字错字等问题。每条指南建议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一级申请代码(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xmzn/2025/18/)。

(三)包容性。研究方向要具有一定的包容性,不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省市的名称,且有其他相关团队开展研究工作,确保一定的竞争性。

(四)导向性。在具有一定包容性的前提下,尽可能体现广州市的需求、优势和区域特色,面向全国有较强竞争力。

(五)安全性。指南建议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注重防范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科技安全风险,遵循科研伦理准则。

二、具体要求及安排

(一)本次指南建议按照资助强度260万元/项(直接费用)实施期限4年进行征集。

(二)指南建议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有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至少2项面上项目或1项面上以上类型项目的经历,或有承担省级基础研究重点以上项目的经历,并符合国家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

(三)指南建议应与广州市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合作提出,并且与广州市“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战略性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需求密切相关

(四)各相关学院限报1项(全国重点实验室可报1项),学校将遴选后择优上报。各相关学院应结合自身学科优势,高质量推荐指南建议内容,注重人才梯度的培养衔接,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提出的建议。不推荐有在研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的指南建议。学校同一领域报送的建议不超过5项。

(五)请相关单位于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提交建议材料电子版(附件1,需word版和盖章扫描PDF版),电子版材料以“XX学院2026年度广州联合基金指南建议”为主题发至jck@scut.edu.cn。逾期上交视同放弃。

联系人:朱晓睿 黄永灿,87112700,jck@scut.edu.cn

科技局联系电话:020-83124092、83124089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联合基金(广州)指南建议征集表.doc

          2.科学出版社规范性事项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