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5浏览次数:23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的通知》要求(具体通知:http://kjj.gz.gov.cn/xxgk/zwdt/tztg/wjgg/content/post_9908763.html),现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以下简称“概念验证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数量

  每个二级学院可择优推荐限1个概念验证中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已制定完善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成熟的运营管理制度、规范的项目管理机制、严格的信息保密规范。申报单位、合作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即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

 (二)申报单位具备开展概念验证服务所需要的场地、设备、人员、资金等条件。建立专门的概念验证服务团队,其中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有丰富的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具有较强的统筹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建立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等专家组成的概念验证顾问专家团队。

 (三)概念验证中心已制定遴选评审、成果收益、绩效评价、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等内部管理和运营制度。

 (四)已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并开展技术及商业可行性验证、工程样机制造、产品定型、小批量试制等概念验证服务工作。

三、申报材料及流程

 由申报负责人全流程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网上申报,学院确定推荐后,提交至学校。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一)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附件1)。

 (二)申报单位及概念验证中心相关制度文件。

 (三)概念验证中心主任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聘任合同)、学历、职称、相关业绩案例证明等。

 (四)若申报单位已设立基金的,可提供工商营业执照、中基协备案截图、情况说明等材料。

 (五)可单独申报,也可联合1—2家市内相关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共同申报。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应提供合作协议(附件2)。

四、提交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节点如下:

 (一)10月24日前:各学院择优确定推荐计划,将推荐表电子版(见附件3,限报1项)发至jdk@scut.edu.cn。

 (二)10月31日前:各学院须在申报系统将材料提交至学校审核。注意学院须审核把关材料真实、有效、规范。

五、注意事项

 (一)实行承诺制,二级学院对申报过程所有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二级学院和概念验证中心主任须仔细阅读申报通知各项要求,并按通知要求在“广州科技大脑”提交申报材料。概念验证中心主任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潜在风险。

 (三)负责人账号注册操作指引请参考附件4,新注册账号后请完善个人信息并联系二级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

 (四)请仔细参阅《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资助管理办法(试行)》https://www.gz.gov.cn/xw/tzgg/content/post_9673227.html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钰琳、欧阳国桢

   电  话:87111890


附件:

1.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方案(模板).docx

2.合作协议(模板).docx

3.广州市概念验证中心申报意向统计表.xlsx

4.广州科技大脑项目负责人账号注册操作指引.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