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为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9浏览次数:131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产学研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广州市科技创新条例》《广州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为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的实施细则(试行)》以及《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立项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等,符合一定条件的产学研合作项目经申请及审批后可认定为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现发布2024年度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立项方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校承担广州市内企业委托的产学研合作项目,2020年以来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为“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或“技术开发(合作)合同”,单个项目技术交易额达100万元及以上。

  (二)该产学研合作项目应已通过“买方”单位(委托企业)的合同验收,其中在穗企业实际支付合同金额达100万元及以上,实现了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产生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三)项目不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申报。符合财政和科技等部门的查重规定。

  (四)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未在科技违法违规、科研失信等信用惩戒期内。

  (五)项目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临床研究、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和科技保密相关问题的,申报单位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原则,完成相关审查工作。

  二、申报材料

  全流程网上申报,不需要提交纸质材料,相关附件材料如下: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技术合同登记表(分别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产学研合作项目合同完成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全部买方单位公章)。

  (三)产学研合作项目经费拨付到账相关证明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四)申报单位签署的承诺书,承诺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如涉及多“卖方”单位的,需提供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知情同意书。   

  三、申报及认定程序

科研人员通过“广州科技大脑”(https://gzsti.gzsi.gov.cn/)自行申报,按要求签署承诺书、填报项目申报书并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学校审核科研人员申报资格和项目申报材料。经项目组织单位推荐、市科技局组织审核等程序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及立项,并出具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认定证明,然后在校内科研系统登记纵项。


  四、申报时间

本项目常年申报,请符合条件的老师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填报。

“广州科技大脑”技术支持:83124114、83124194

广州市科技局业务咨询:83124065、83124064

学校审核部门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与开发科:020-87110537

 

附.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优化提升方案 https://kjj.gz.gov.cn/gkmlpt/content/8/8889/post_8889694.html#288

附件.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为广州市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1).pdf

原通知地址:广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重点研发计划2024年度重点领域研发专题产学研合作项目认定立项方向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www.gz.gov.cn/gzzcwjk/detail.html?id=167338


科学技术研究院科技合作与开发科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