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广泛宣传在我国海洋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人物,展现当代海洋工作者的精神风貌,凝聚发展海洋事业、建设海洋强国的正能量,提升全民海洋意识,自然资源部决定开展2024年度“海洋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本次活动设10个(组)“海洋人物”名额。推荐人选原则上以单个自然人为主,特别优秀的集体也可参加评选。推选范围面向全国涉及海洋工作的单位、高校、企业、社会组织及部系统有关单位等,不接受个人推荐。
我校可推荐1-2名参评人选。
二、参评条件
“海洋人物”应是在推动海洋事业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个人或集体,热爱祖国,对党忠诚,信念坚定,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热爱海洋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无私奉献,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
(二)在海洋强国建设、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勇于担当作为、做出突出贡献。
(三)维护国家利益和海洋事业大局,在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要工作或重大活动中表现优秀。
(四)在海洋领域其他方面工作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做出突出贡献。
三、相关要求
(一)推荐人选。推荐工作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尤其是向长期在艰苦环境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同志倾斜,副司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
(二)评选程序。学校将根据申报材料择优推荐1-2名参评人选;自然资源部将邀请相关单位专家组成评审工作组综合考虑社会影响、先进事迹、宣传效果等因素组织评选,经公示后,按评选工作流程选出10名“海洋人物”人选。评选结果将在2025 年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期间公布。
(三)材料报送。请有意参评的老师或集体将“海洋人物”推荐表(见附件,需加盖学院公章)及详细事迹材料(3000字左右)、图片材料(能反映人物工作的电子版照片至少5张)、视频材料(分辨率1920×1080以上,3分钟左右)于2024年10月10日前发送至邮箱:adkjzhk@scut.edu.cn,同时将纸质版文件(含电子版材料,用U盘拷贝)提交至笃行楼910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军、刘勇 87112726、8711164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