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18浏览次数:5269

各二级单位:

2025年度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已启动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类型

本次受理的项目包括省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和杰出青年项目

(一)面上项目。支持从事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在自然科学领域内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创新性科学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杰出青年项目。支持在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一定成绩的优秀青年学者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研究,促进青年科学技术人才快速成长,培育一批有望进入国家和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学术骨干。

各类型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12

二、各类项目指标及申报要求

(一)面上项目

学校将于近期把申报指标限额分配到各学院,所述指标包括“学院指标”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指标”,其中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指标须由实验室科研人员申报粤港澳联合实验室指标直接下达至实验室,申请材料通过申请人所在学院提交(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

国家重点实验室指标单独下达,由国家重点实验室组织申报(申请人须为实验室科研人员)

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限额推荐。

(二)杰出青年项目

杰出青年项目申报不限项,请各学院组织有竞争力的青年科研人员申报。

(三)申报情况反馈

请各二级单位75日前将面上项目指标使用情况及杰出青年项目申报清单(附件3)的PDF扫描盖章版和excel版发送到科研院基础科邮箱(文件命名格式:二级单位全称+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项目清单

三、申报要求和说明

(一)申报限制要求

申请人应为学校全职在岗人员每个申请人限申请12025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科技人员不得申报:

1.申请人在研主持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数达到3项(含)以上或逾期一年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达到1项(含)以上的(平台类、普惠性政策类、后补助类项目除外);

2.申请人申请和在研主持的省基金项目(含省自然科学基金、省联合基金项目)累计达到2项(含)以上的;

3.申请人2024年已将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申报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

4.因发生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严重失信行为,被取消其作为申报主体承担和参与省级科技计划任务资格的。

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杰出青年项目所需其他条件详见相应的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2)。

(二)科研诚信和伦理要求

1.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系统签订申请人科研诚信承诺函(无须上传纸质承诺函)

2.申请人应按照指南及申报要求填写申请书,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

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技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审查意见等证明材料为准)。

4.申请人不得在同一年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不得将已获资助的项目重复提出申请;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其他途径资助的,须在项目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

5.申请人应科学、合理填写项目内容,不得虚构和夸大。项目一经立项,申报填写的任务、目标、研究成果指标等内容将自动转为项目任务书对应内容,原则上不予修改调整

6.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或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7.申请人违反科研诚信承诺,存在失信行为的,将按照《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及省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经费管理要求

1.项目经费使用均试行“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项目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科规范字〔20222号)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应按照《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监督办法(2023年修订)》(粤财规〔20233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跨境港澳的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可按照港澳科研项目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四)申报材料要求

1.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等相关问题,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提供单位科学伦理审查意见等相关证明(以在附件中上传的证明材料为准)。

人体伦理证明请参照附件4办理,申请人请通过网络问卷登记https://www.wjx.cn/vm/Puq9W7m.aspx# ,并于781200前在伦理系统提交(无账号申请人请提前申请注册,网址详见附件4),逾期不候合作研究单位为医院的申请项目,人体伦理审查证明由合作医院提供

动物伦理证明请申请人个人按照以下链接办理,流程参照附件5:申请链接:http://lac.mrt.scut.edu.cn/

2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均采用无纸化申请,申请项目时,只需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五)合作研究要求

1.除牵头依托单位外,项目参与单位一般不超过2个。其中,杰出青年项目不列参与单位。

2.牵头依托单位和项目参与单位应当在申请书提交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下同,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6),明确资金分配、成果归属等情况。签订的合作研究协议(盖章扫描件)需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项目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研实力或资源整合能力,原则上分配省级财政资金最大份额。合作研究协议请学院收齐后于710-12日集中到科研院基础科办理。

3.项目主要参与者中如含有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包括研究生),境内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项目参与单位,应在申请书填写项目参与单位信息;境外人员(非港澳人员)一般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且须在网上申报系统中上传“境外人员知情同意函”(可在系统中下载模板)的电子扫描文档;港澳人员可以个人身份或以合作研究单位参与项目申报

四、申报方式

(一)项目须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实施网上申报,没有帐号的申请人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开通。

(二)申请人须按照网上平台要求填写项目有关信息,上传必要的支撑附件材料,经依托二级单位,学校财务、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按流程提交。项目的执行起始时间统一填写202511日,终止时间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要求填写。

五、时间安排

时间节点

事项

617

系统开放申报,填写申请书

73日前

科研秘书联系基础科,进入人体伦理审查联系群

75日前

学院报送面上项目指标使用情况及拟申报杰出青年项目清单至基础科

7812:00

申请人根据指引在线提交人体伦理审查申请

 710-12

学院收齐集中到科研院基础科办理合作研究协议

71917:00

学院系统审核并提交申请书

72317:00

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科研院审核提交

六、联系方式

 科学技术研究院基础科:朱晓睿、曾榆萱、黄永灿,jck@scut.edu.cn,87110629、87112700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联系人:王蔚,87110619

 省基金委业务咨询电话:

 指南业务咨询电话:李智英、王 倩,020-8758359687567870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陈佳思、周晓燕,020-8756783587567807

 网络申报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1.面上项目申报指南.pdf

    2.杰出青年项目申报指南.pdf

    3.申报项目清单.xlsx

    4.人体伦理审查材料.zip

    5.动物伦理审查流程.pdf

    6.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合作研究协议.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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