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异地科研机构: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学校对横向项目的统一管理与协调,现依据《华南理工大学异地科研机构管理办法》开展异地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备案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备案项目条件
本通知所指横向科研项目为异地科研机构以独立法人身份与其他单位(不能是学校及学校下属独立法人机构)签订并立项开展的技术研发、服务、咨询及转让项目,且该项目在报备年度范围内有实际到账。其项目负责人应为入驻异地科研机构的学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各研究机构应按照相关管理办法扣取相应管理费,管理费扣取比例不得低于学校管理费扣取比例。
二、登记备案流程
1、录入横向项目
各异地科研机构承担横向科研项目由机构自行管理,合同完成签订、立项入账并扣取管理费后,由机构科研秘书(如无系统权限须联系开发科开通)自行在学校科研管理系统中登记横向科研项目信息并提交至科研院进行审核,横向项目的网上登记须根据签订时间实时登记,不需统一时间登记。
2、项目集中审批
由异地科研机构每年定期填写一次《异地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实到经费报备表》(见附件)并签字盖章,报送至科学技术研究院开发科(五山校区笃行楼911房),盖章扫描件报送至开发科工作邮箱,该表格将作为异地科研机构横向科研项目纳入校内管理的有效凭证,科研院将依据该报备表审批科研管理系统中的相关项目,同时各机构须送回报备表中所列合同纸质件以及相关到款凭证(如银行回单、到账截图)存档备案。
请各异地科研机构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确保项目顺利纳入学校统一管理。如有疑问,请及时与科研院联系。
联系人:章文 寇灵梅 87110537
开发科邮箱:adkfk@scut.edu.cn
地址:五山校区笃行楼911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