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8浏览次数:1124

各学院: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以下称《通知》)要求,现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中国专利奖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奖项设置:

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的获奖比例均不超过各类合格项目数的30%。

2.参评条件:

①专利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且维持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情况;

②以“华南理工大学”为单独专利权人的参评专利不超过4项;以学校和企业为共同专利权人的参评专利不限项;需要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方可参评;

③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④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参评。其他条件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附件1)

3.推荐途径: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省级知识产权局、全国性行业协会、两名院士、计划单列市以及示范高校、示范企业自荐等(见附件2)。

4.申报流程:

①以学校为单独专利权人的参评专利、拟通过教育部推荐和学校自荐的参评专利,须于20241月4日(周四)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提交至知识产权处,逾期将不予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和遴选;通过其他途径推荐的参评专利,须于20241月12日(周五)下午下班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提交至知识产权处;

②拟通过院士推荐的参评专利申报材料,附院士推荐意见书1份(纸件,需院士签名,附院士证书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③拟通过省市知识产权局推荐、示范企业自荐的参评专利,根据推荐单位所在省局要求报送材料;

拟通过国务院有关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推荐的参评专利,根据相关部门和协会要求报送材料。

5.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卫娟、孙戈、周立新;联系电话:8711350387113501

电子邮箱:zlswzx@scut.edu.cn

办公地址:五山校区清清文理楼37号楼202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推荐项目分配表.docx

3.院士推荐意见书.docx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 实用新型,2023年修订版).doc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