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省基金气象领域专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6浏览次数:184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省基金气象联合基金的组织实施,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现面向有关单位推荐气象领域专家,相关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科技事业,诚实守信,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能客观、公正地提出评价、咨询等意见建议。

(二)从事气象领域或气象交叉领域的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且主持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

(三)具有高级技术职称(职务)。

(四)遵守科研诚信、科技伦理相关规定。

(五)战略性专家优先。

二、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组织有意向的老师填写《广东省基金气象领域专家推荐表》(见附件),汇总后以“二级单位+省基金气象领域专家推荐汇总表”命名,于20231128日(周二)前发至基础科邮箱jck@scut.edu.cn

联系人:邝嘉华 87110085

附件:广东省基金气象领域专家推荐表.xlsx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