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已发布:关于印发2024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发展)海洋六大产业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详情请查看http://nr.gd.gov.cn/zwgknew/tzgg/tz/content/post_4213260.html,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设置
此次专项分为海洋电子信息、海洋工程装备、海上风电、海洋生物、天然气水合物专题重点项目海洋公共服务6个专题,分别设立重点项目、一般项目。
各单位限项申报,高等院校作为牵头单位申报原则上不超过3项,同一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只可领衔申报1个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除海洋公共服务外,其他专题重点项目应由行业具有较强实力的企业(或研究机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牵头进行产学研联合申报,申报单位不少于3家、不超过5家;一般项目鼓励实力较强的涉海单位进行联合申报,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少于2家、不超过3家;每个申报项目须有企业参与。各方须进行实质性合作,签订合作协议,对任务目标、专项资金分配、配套资金保障、考核责任、知识产权归属等做出明确规定。
2.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制定经费预算,对经费预算的合理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按实申报。项目总投资、申报专项资金额度应与申报单位现有研发能力、经济实力、资金筹措能力及项目任务的要求相匹配。牵头单位财政专项资金占比须不低于50%。除海洋公共服务外,申报项目必须有自筹经费投入(非财政资金),项目总投入中自筹经费原则上不少于50%(即按申请财政资金1:1 自筹)。项目立项后,自筹经费与本财政专项资金一并纳入管理。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函(由学校科研院统一办理);
(2)项目申报建议书(详见附件2)。
(3)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如有合作单位需签订合作协议,合作企业有自筹经费需出具加盖公章的自筹经费承诺函等。
三、申报流程
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于7月16日前,将附件中1项目申报函和附件3申报汇总表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邮箱。学校评审后确定申报名额,请申报人于7月24日下班前将项目建议书和附件电子版以“XX 专题重点/一般项目+学院+项目负责人+ 项目名称”打包发送到高新科邮箱,纸版一式8份双面打印白色胶装,盖章后送到科研院高新科(笃行楼910),暑假期间请申报人合理安排盖合作协议和校章等事宜。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87110625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