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提前谋划2023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遴选入库,广东省水利厅发布了《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3年度入库申报指南》,详情请查看http://slt.gd.gov.cn/tz8726/content/post_3905559.html。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入库及补助方式
2023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选定项目及其承担单位。对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择优入选的项目,将录入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
年度预算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补助的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储备项目中按照轻重缓急挑选安排。项目库储备项目有效期2年,逐年滚动更新。2023年度安排资金补助的项目数量将根据省级财政水利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规模确定。
二、项目分类及研究方向
2023年度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性项目”2类,分别设定若干个研究方向,明确预期成果基本考核指标和申报条件,详见请查看附件通知。
重点项目每项申报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30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确有特殊情况的不超过三年。一般性项目每项申报省级水利科技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30万元,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确有特殊需要的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重点命题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正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报重点研究方向项目的负责人必须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项目负责人实施期间必须在职。鼓励和支持项目研究团队中有著名专家、院士参与。
(二)现有未完成项目的负责人申报2023年度项目入库,其申报新项目可参与评选,符合条件并通过评审择优入选的列入项目库作为储备项目,但只有在完成现有项目结题验收的前提下,其申报的新项目方可考虑安排省级财政资金补助。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新项目,不能同时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参与者前3名视为项目主要成员)。严禁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和以后3年申报资格。
(三)设备产品研发层面、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向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将成果转化推向市场的能力,申报项目自筹配套经费不得少于申请省级水利科技补助经费金额。其他项目能自筹配套经费的将在安排资金补助时优先考虑。有自筹配套经费的项目,申报单位必须出具自筹配套经费投入承诺函,说明自筹配套经费的来源和办法,承诺为项目自筹配套经费和省级水利科技补助经费建立财务专账,统一接受项目审计并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申报项目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分别出具承诺函。
(四)除成果转化推广应用方向的项目之外,每个申报项目须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五)项目承担单位分配不少于40%的省级财政补助经费。
四、申报材料
每个申报项目应编制和提交附件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23年度)》、附件3《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23年度)》、附件4《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2023年度)》、附件5《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信息表(2023年度)》(详见附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预期成果接受利用单位需求书(或意向书)》、《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等根据申报方向要求填报,以及相应研究方向项目所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技术材料。
请在填写前认真阅读理解《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3年度入库申报指南》及附件6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2023年度):
(一)每个申报项目上报可编辑电子文件(须与纸质印刷材料对应一致,须保持附件2、3、4、5所提供模板的doc或xls文件类型)按“学院简称-项目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上述文件名简称”分别命名,所有附件按照各自内容命名,全部封装在同一个压缩包文件中,压缩包文件名按“学院简称-项目简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命名。
(二)每个申报项目提交一式3份纸质印刷材料,采用宋体小四号,双面打印白色胶装,按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科技查新报告/或转化推广成果证明材料、成果接受利用需求书/或意向书、自筹配套经费承诺书、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项目入库信息表……顺序合并装订成一册,不另加封面。(附件页数不超过10张,诸如论文复印件、以往业绩证明等无关材料不需提供)。具体要求如下:
1. 附件3申请书中,项目承担单位为“华南理工大学”,主管单位空着即可。第一部分如有合作单位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第十一部分人员签名,第十五部分自行填写审查意见后纸版盖学校公章和校长章,第十六部分项目主管单位审查意见空白即可。
2. 附件4纸版项目负责人签名后,直接去学校科研经费管理办公室加盖财务负责人签名和财务公章。
(三)附件2申报汇总表和和推荐函由学校科研院汇总后统一办理。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项目申报人于4月20日前填写附件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23年度)》,将电子版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联系邮箱,学校汇总后将统一办理推荐函。
(二)项目申报人于4月27日前将项目所有电子版材料汇总一个压缩包(尽量压缩小,否则无法报送)按要求命名后发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联系邮箱,纸版一式三份按以上要求装订盖章后送到学校科研院高新科(笃行楼910)。
联系人:刘燕,谭锦才
电话:87110625
附件:
1.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2023年度入库申报指南的通知
2.2: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汇总表(2023年度).xls
3.3: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2023年度).doc
4.4: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经费预算及申请补助金额表(2023年度).xls
5.5: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入库信息表(2023年度).xlsx
6.6:广东省水利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填写要求(2023年度).doc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