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教技委【2021】3号)要求,现将我校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我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我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分以下三种类型: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11月30日之间。
二、推荐程序与具体要求
1.学校推荐:老师自主申报、二级单位组织遴选,我校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个。
2.专家推荐:每位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可推荐1项,不占用学校的推荐名额。推荐人均需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并在“推荐人签名”处亲笔签名,所推荐项目方为有效。
3.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报表》)和《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汇总表》),《申报表》中的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不得超过20个页面。
4.拟推荐的项目包括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10月22日前将《申报表》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推荐表》一式2份(仅限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的项目)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报送至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笃行楼910室),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adkjzhk@scut.edu.cn。学校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查推荐,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拟推荐的项目还需在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进行网上申报(10月25日-11月10日)。
5.在2021年11月10日-11月30日期间产生的未推荐的最新重大成果,可以2021年12月2日24日前经教育部科技委委员推荐,按申报条件和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
联系电话:22236622
E-mail :adkjzhk@scut.edu.cn
附件:
1. 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第八届教育部科学技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docx
4. 关于推荐2021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候选项目的通知.pdf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