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电力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海渤 发布时间:2025-09-23 浏览次数:165

各年级班级、研究生:

根据学校要求,现开展电力学院202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请认真阅读相关通知,并及时查看《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博士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等附件,有意申请者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

一、评审对象

1.我院在学制期限内(含新生)、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超出学制期限的延期毕业者不可参评。

2.研究生(包括直博、本硕博、硕博连读)根据评审时注册的学籍状态确定身份参与评审,学籍状态为硕士研究生的,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籍状态为博士研究生的,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后,方可具备参评资格,否则不予参评。

二、奖学金标准

(一)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2万元/人。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万元/人。获得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者自动获得校长奖学金荣誉,授予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两个奖项的荣誉证书,奖金不重复发放,按国家奖学金的金额3万元发放。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通知,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19个;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名额为8个。

以《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博士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和评定领导小组讨论决定为依据: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如下:动力类名额为3个,电气类为15个,机动名额1个。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如下:电气类名额为6个,动力类名额为2个。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纸版材料(由班级收齐,经审核后以班级为单位一并交至9号楼119办公室)

1. 申请者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原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所有申请者须提交候选人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

(二)电子版材料(由班长汇总本班申请者电子版材料,经班级评议小组审核无误后打包发送至202320113581@mail.scut.edu.cn,并注明年级与班级)

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加分明细表》(附件2);《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附件3);《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附件4)。以上材料须按审核总分排序。

(三)时间要求

1. 班级纸质与电子版材料收集时间截止为2025年9月25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2. 班级纸质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学院截止为2025年9月2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仔细阅读《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博士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附件5),注意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为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

(二)所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需由导师签字,并用笔在纸质材料注明成果时间与申请者排序。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同时享受企业捐赠奖助学金。

(四)要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若发现班级报送至学院的材料中存有学术造假或者学术成果重复利用的行为,取消该生本年度的评奖资格。

(五)SCI分区以科睿唯安分区为准,具体查询参考方法详见附件6。

(六)《国家奖学金申请-加分明细表》(附件2)必须真实、规范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学术成果,不要填在其中。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谢老师,020-87114405;

 张同学,13890012467。


                                                  2025年9月23日

                                               电力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加分明细表.xlsx

附件3-2025年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4-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博士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pdf

附件6-SCI分区查询参考方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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