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电力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通知

发布者:葛瑞明 发布时间:2024-05-30 浏览次数:1460


一、评选目的

为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突出的优秀人才,激励先进,逐步提高学院人才培养的质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现公开评选电力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原则

电力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评选对象及比例

评选对象为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电力学院优秀本科毕业生为院级荣誉称号,优秀本科毕业生的评选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0%

四、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华南理工大学电力学院2024届本科生;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及良好的道德品质,无任何违纪记录;

3.前七个学期的必修课百分制加权平均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或连续三年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前50%,无不及格记录。

(二)参评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届本科生:

1.就读期间,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会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产党员”、“十大三好学生标兵(含提名)”、“十大学生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标兵(含提名)”称号(其中,同一学年度获评“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算一次)的次数,与获校一等及以上奖学金(含等同校一等及以上的企业奖学金)的次数加和大于等于4次;

2.毕业设计成绩“优秀”。

不完全满足上述条件,但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树立正确的就业观,积极投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西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如,毕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2+3”征兵计划,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或响应学校号召从事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的“2+3”辅导员;

2.在校期间有重要科研成果或者在公益事业等方面为学校、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

3.代表学院、学校或者个人参加文学、艺术、体育类活动,获得省级以上奖项,或未获奖但在社会上影响较大、产生较好反响的,如参与学校、学院宣传片拍摄、电视台节目录制、报纸刊物等发表署名文章等,提升院校知名度的。

五、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班长提交纸质版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表(附件1)、个人事迹和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电子版个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班级评议

班长收集有关申请材料,向班主任报告并召开讨论会,从政治思想、学业水平、社会实践和创新能力等维度对参评学生开展班级评议。班级完成评议后,由班长按推荐顺序填写电子版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表(附件2),并于6324: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epguoth@163.com,纸质材料交至9号楼220学生工作办公室。

(三)学院评审

1.学院成立由主管学生工作的院领导、专兼职辅导员以及毕业生代表组成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

2.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评选结束后应将评选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四)若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评或评选后撤销其荣誉称号:

1.毕业论文不合格、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获得学位;

2.在毕业离校前因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或通报批评;

3.在就业过程中因个人主观原因造成就业协议无法履行;

4.其他应当撤销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情形。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延顼老师:020-87113233


附件1:电力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表.docx

附件2:电力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申请信息汇总表.xlsx

  

电力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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