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卢冰 发布时间:2024-03-04 浏览次数:5707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学位授予与管理工作细则(2022年修订)》《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工作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文件,为保证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2024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各时间节点具体安排见表1

1. 硕士

1)硕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进行学位申请预登记的开始时间为320日(6月批次)、67日(9月批次);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相关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426日(6月批次)、628日(9月批次)

3)硕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67日(6月批次)、98日(9月批次)。

2. 博士

1)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研究生系统上传电子材料及至院(系)办理送审资格审核手续的截止时间:415日(6月批次)、628日(9月批次);

2)博士学位申请人的答辩截止时间:67日(6月批次)、98日(9月批次)。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后,向学位办公室报送学位材料的截止时间:614日(6月批次)、912日(9月批次)。

4. 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预计于6月下旬、9月下旬召开会议审议、表决学位申请,并作出授予学位的决定。

特别说明:请各位同学务必检查学位论文的撰写和排版是否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硕士学位论文送审模板是单盲版本,博士学位论文送审模板是双盲版本,排版时须去掉提名页。

二、其它事项

1.  学位申请工作详细流程见附件2(硕士)、附件3(博士);学位论文检测的流程见附件4

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学校相关规定,学位申请人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各院(系)和指导教师在审核学位申请资格时,须对学位论文中意识形态、学术伦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3. 论文选题涉及国家秘密项目的学位申请人须在开题前已填写《学位论文定密审批表》并办理定密手续。经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申请人须严格遵守《华南理工大学涉密学位论文管理暂行规定》,凭学位办公室出具的印刷凭证至指定地点进行学位论文的排版与印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学位论文的评审、答辩及档案归档等。如学位论文不涉及国家秘密但包含不宜公开的内容,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须于学位论文送审前对学位论文进行去密处理,或通过申请专利等形式对相关技术和方法进行保护。未审定为涉密论文的学位论文中如发生泄密情况,将由学位论文作者及指导教师自行承担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4. 由于部分表格已更新,凡学位申请过程中涉及的表格材料请登录研究生院网页学位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下载专区下载,请勿拷贝他人文档,以免使用旧版表格影响学位申请。

5. 20221227日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届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自20233月起,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将进行调整,具体见《关于调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方式的通知(网址:https://www2.scut.edu.cn/_ueditor/themes/default/images/spacer.gif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2023/0303/c14562a492759/page.htm)(学位〔20235号)》。

6. 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增聘评审专家方式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见通知《关于完善博士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增聘评审专家方式的通知(网址:https://www2.scut.edu.cn/graduate/2024/0227/c14562a534957/page.htm)》

注意事项:原有的《博士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三)》不再使用,需增聘评审专家的填写新的《博士学位论文审定意见表》,可在研究生院主页的博士学位申请“下载专区”下载。


1   2024半年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各环节时间节点安排表

序号

内容

时间(6月批次)

时间(9月批次)

备注

0

QQ

在职非全答辩QQ群号

6月批次QQ群号:

822454416

9月批次QQ群号:

875991731

全日制专硕和学硕同学无需加入QQ群。

博士答辩QQ群号

6月批次群号:

851886346

9月批次群号:

851274349

1

学生:硕士答辩预登记申请(个人系统)

320—328

67—611

 

2

学院:系统审核

329—48

612—614

 

3

硕士:公开预答辩(线下进行)

413

616

 学院统一安排

博士:公开预答辩(线下进行)

42 日前完成

616日前完成

由导师组织安排预答辩,请在预答辩前3天将安排表报送学院。

4

硕士生:论文查重、上交送审材料

414—426

617—628

 

博士生:论文查重、上交送审材料

43—415

617—628

提交材料前,请提前5天在“研究生系统”上传学位学术成果 材料及送审PDF版的论文电子版到系统,

5

学院:论文送审(硕士)

427—522

629—820

涉及跟踪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送审。

学位办:论文送审(博士)

416—520

629—820

 

6

学生:办理答辩手续

5月下旬—62

830—93

硕士、博士

7

论文答辩截止日期

67日前

98日前

硕士、博士

8

答辩后材料上交截止日期

68日前

99日前

硕士、博士

9

提交答辩费材料截止日期

68日前

99日前

硕士、博士

10

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议

69—613

910—911

硕士、博士

11

学院报送答辩材料到学位办截止日期

614日前

912日前

硕士、博士

12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6月下旬

9月下旬

硕士、博士

13

发放学位证书

7月上旬

10

硕士、博士

14

发放学位档案

9

12

在职非全领取

全日制不需要

1. 硕士研究生由学生本人用学号和密码登录研究生系统师生端(网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申请(注:研究生答辩预登记中的抽查类型的选项:如达到免盲要求的选择“免盲审”;跟踪培养的同学选择“由学位办送审”;其他同学选择学院盲审),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预登记申请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本次学位论文送审及答辩。

2. 学院系统审核。

3. 审核通过的同学,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参加学位论文公开预答辩,具体要求见(附件8)。

4. 公开预答辩通过的同学上交学位论文及相关材料办理送审手续,送审前必须到学校图书馆检测查重,查重率不能超过20%(去除本人复制比),查重相关流程见(附件4)。

5. 提交相关送审材料(全日制硕士由各班学委收齐相关材料统一交学院,学硕交胡老师,专硕交邹老师,博士材料由研究生自行交学院(学博交涂老师,工博交邹老师),2019级及之前的非全硕士由研究生自行交学院邹老师,2020级及之后的非全硕士由研究生自行交学院胡老师。):

硕士:提交送审材料

1)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 ;

2)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报告1份;

3PDF版学位论文(文件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LW.pdf):符合我校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封面、附页研究成果、附页致谢部分等凡是涉及作者和导师姓名的地方均作匿名处理(参照研究生网站的“单盲”评审学位论文模板); 
4TXT版中文摘要(文件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ZY.txt);

5)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导师加意见及签名并签署“与学位论文相关,情况属实”,免盲审的同学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非全学生无需提供);

6)讲座票(专硕5张、学硕10张)

博士:提交送审材料

1)博士研究生须在提交论文送审材料前5天,研究生系统录入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成果信息并提交,并在学位服务系统上传学位论文(PDF版,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LW.pdf;实行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须使用双盲评审专用模板,隐匿申请人及导师姓名)和中文摘要(TXT版,命名格式:10561_学号_ZY.txt)。

2)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2份 ;

3)学校图书馆学位论文检测查重报告1份;

4)学术成果清单汇总表1份(附上学术成果纸质版的相关证明材料:汇总表及证明材料都需导师加意见及签名并签署“与学位论文相关,情况属实” ;

5)预答辩意见书1份;

6)预答辩记录表1份;

7)工程实践报告(工程博士)1份;

8)社会实践报告(学术博士)1份;

9)讲座票(学术博士)15张;

10)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环节档案表(工程博士)1份;

11)研究生申请毕业/学位相关资格审核情况一览表(工程博士)1份;

12)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送审资格审核通过公示名单(电子版)(工程博士)。

6. 515后各班学委到9号楼223领取答辩材料档案袋。

7. 学位论文评审意见返回通过的同学,可办理相关的答辩手续(注:学位论文送审返回的评审意见结果是通过的同学,自行与导师确定答辩具体时间、地点、答辩委员、答辩秘书、记录员,确定后务必在答辩前5个工作日办完相关答辩手续,没按通知要求办理的,此次答辩无效)。

8. 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9. 提交答辩后的相关材料及答辩费材料。

10. 学院分会审议。

11. 学校审议。

12. 答辩通过的同学办理离校手续。

13. 发放证书。

14. 发放学位档案(在职非全日制硕士)。

学院联系人:

1. 学术博士:涂老师 020-87113120   邮箱:ywtu@scut.edu.cn

2. 全日制学硕、2020级及之后非全专硕:胡老师 020-87113507  邮箱:lphu@scut.edu.cn

3.2020级及之后全日制专硕、2019级及之前非全日制专硕、2018级及之后工程博士:邹老师 020-87113507   邮箱:ymzou@scut.edu.cn

注:相关政策文件及相关材料表格模板请查看附件


附件: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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