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经学院材料评审专家小组对考生申请材料评审,现将考生材料评审成绩予以公布,具体如下:
考生编号后五位 | 姓名 | 材料评审成绩 |
00001 | 鄭曉怡 | 90.4 |
00010 | 谭海玲 | 93.2 |
00011 | 王銘楠 | 84.6 |
如有异议,请在2023年4月20日17:00前提出。复试分数线及复试相关安排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学院招生工作联系电话:020-87112449,bqchen@scu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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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与信息学院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