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二期) 临时板房搭建工程采购公告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二期)临时板房搭建工程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二期)临时板房搭建工程
2.项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二期)地块
二、工程范围
拟建临时板房为单层,共2处,每处建筑面积约150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板房平面跨度宽 5米、长 30米,总高度 5.5米。该临时板房仅用作实验室现有设备及实验原材料的临时存放,无需考虑人员驻留,仅设简单照明,不设插座、排气扇等其他用电设施。板房结构应安全稳固,满足临时建筑相关规范要求。材料应具备防火阻燃、防水防腐性能。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业绩:2023年1月1日至今须完成不少于2项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工程业绩。
注: 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文件。
2.供应商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
3.服务质量要求、服务要求:
(1)本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工程完工后由采购人组织验收。
(2)供应商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场地条件及周边环境。拟拆除实验室设备及原材料的搬迁由学校相关单位组织实施,废弃物品需由供应商协助清理。质保期要求:3年。
(3)供应商应遵守采购人现场的一切合理规章制度,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发生重大事故,供应商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采购人代表。同时按政府的有关要求处理。
四、服务期限
合同总工期:2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进场通告为准,因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开工的,工期顺延。
采购人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
名称 | 付 款 比 例 | 付款时间 |
工程预付款 | 暂定合同价的30% | 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交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
第二次付款 | 累计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 工程结算完成后,乙方提交请款申请审核通过,并向甲方交纳结算金额3%的质量保证金后15个工作日内 |
第三次付款 | 退还质量保证金 | 保修期结束后,乙方提交请款申请审核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
(注:若与合同相关条款不一致,以合同为准)
五、供应商报价说明
1.临时板房搭建工程限价:最高限价为429814.33元。
备注:供应商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2.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包干。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110%,超出部分视为供应商放弃主张。供应商按合同要求完成工作内容后,按照合同“第六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计算的约定”进行结算。
3.供应商响应文件要求(格式不固定,须包含以下全部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资质
供应商需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需提供本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等,该项目负责人全权代表供应商同采购方商议本项目的商务合作事宜。
(3)供应商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团队人员表等
(5)其他材料(供应商可根据需要补充)
六、联系人及电话
商务事宜请联系朱老师:87110743,技术事宜请联系欧阳老师:87110626。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供应商将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一套密封,于2026年9月4日前递交(或邮寄)到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华南理工大学笃行楼南座515室。
八、供应商择选原则
供应商择选按照基建处相关文件执行,未采纳的供应商不另行通知,报价文件不退回。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二期)项目临时板房搭建工程需求书.docx
附件2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科技创新大楼(二期)临时板房搭建工程合同范本.docx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基建处
时间:2026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