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6月答辩时间安排及办理答辩手续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1        浏览次数:3181

学院将于202069日(星期)上午900统一进行硕士研究生答辩会,请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资格

已经完成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评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办完答辩手续后可以参加答辩。

1.毕业资格审核:培养环节材料没有交齐,未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看毕业资格审核结果。(返校后补)

2.我校学位办盲审和学院盲审的论文,评审结果会直接在系统上显示,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询。对于免盲审的学位申请人,评审结果请在62日前返回到教务员处,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在系统上学位申请人可以查阅评审结果。论文评审结果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学位申请人无法在系统里面填写答辩材料!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1)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2)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另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两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3)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①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②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二、办理答辩手续

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名单见附件5,学位申请人准备以下答辩材料

1)硕士研究生档案目录(本表请直接从网页下载打印,下载地址:http://www2.scut.edu.cn/graduate/14774/list.htm):填写好姓名、专业、指导教师、学院。

2)学位信息1份:学位申请人登录“研究生系统”在“我的学位自助”填写有关学位信息,填写完整并核对无误后提交,提交后即可打印学位信息表(打印成PDF文档)

  3)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及授予学位审批材料(以下简称“审批材料”):学位申请人下载 “审批材料”(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分别对应附件1和附件2,填写完后发给导师。材料第3页“Ⅱ-2  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返校后(工程硕士为“Ⅱ-2  课程学习情况” )用教务员统一下发的成绩单替换。材料上学院审查意见、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意见在学院审核时由教务员填写。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答辩会结束后由答辩秘书打印出来统一填写并请答辩委员会成员签名。。

4)评阅书2份。

5)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附件31份: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出现1份或者2份要求“适当修改后”答辩的学生,需要提交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2份评阅书均为同意答辩的学生无需交此表。

6学位论文最终版pdf电子版(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以”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命名

学位申请人在65日前将以上所有材料打包发给答辩小组组长,由组长汇总转发给各组答辩秘书和研究生教务员(邮箱zhywu@scut.edu.cn),同时,学位申请人导师将同意答辩的学生名单发给研究生教务员视为同意答辩。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将学位论文提前三天发送给答辩专家审阅。

三、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69日上午9:00开始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线上材料方可参加答辩会。学位申请人请自行准备20分钟ppt汇报论文主要内容,答辩过程按照学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的基本程序”(附件3)执行。6月答辩采取线上模式,请事先熟悉线上答辩需要的软件(附件6),保证网络畅通。

四、答辩后学位申请人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610前答辩委员会秘书务必先将“审批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整理好发给学位申请人用于完善学位论文(装在每本存档论文的致谢部分的后面),并于61412:00将完善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发给秘书,由秘书汇总后交本到学院。

答辩委员会秘书请于61512:00之前将已经整理好的学位申请人将“审批材料”第11页“Ⅳ - 2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定意见”交到学院。

注意:本通知所有线上材料均为疫情期间的临时措施,签名的纸版材料须在返校后按要求补齐,材料不齐无法办理离校手续领取证书。


附件1:学术型硕士学位授予审批材料.zip

附件2:工程硕士学位授予审批材料.zip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程序.docx

附件4:硕士学位论文分会复审意见表 .doc

附件5:答辩分组及答辩委员会名单(挂网).xlsx

附件6:答辩委员、研究生视频答辩指南.docx


联系人:吴章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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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能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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