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2        浏览次数:452

各有关同学和导师:

     根据学校通知,近期启动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学生名单见附件)校外导师聘任和专业实践(具体要求见以下通知)安排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安排

   该工作由校内导师进行安排,按照以下通知要求执行,请分别于9月20日之前交实践申请表附件2、实践安排表附件4,9月30日之前交四方协议附件1(一式四份)到学院,四方协议学院汇总后由研究生院统一到校办盖章。

   二、校外导师聘任

   校外导师聘任按照“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学位〔2016〕12号”执行,请9月20日之前交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附件6到学院。校外导师聘任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56年7月1日后出生)。

   2.能认真履行导师职责,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

   3.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等担任重要的技术或管理职务。

   4.熟悉所指导的学科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环境与能源学院

2016年9月12日

 

 

转发: 关于做好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

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及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管理规定》要求,为做好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现就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的方式

专业实践的方式应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学位研究生可在校内导师的安排下从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中一种进行专业实践:

1.依托校内导师自身所承担的应用型科研课题,充分发挥校内导师与企业、行业的联系,聘请符合条件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导师,由校内外导师协商安排专业实践。

2.依托学校(或学院)与企业、行业和政府部门等联合建立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由学院统一组织和安排研究生去培养基地进行专业实践,在校内外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开展相关研究工作。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双导师的培养模式,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共同负责专业实践环节的指导和管理。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累计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其中必须到合作企(事)业开展累计不少于3个月的专业实践。

二、专业实践的内容

专业实践的内容可根据不同的实践形式由校内导师和校外导师协商决定,必须从事本行业领域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以及在实践单位所从事的职业体验活动及职业素养提升等内容,如工程硕士研究生可以从事产品设计、技术攻关、工艺研究、工程管理等。

各学院应按本类别领域实际情况制定专业实践实施细则,实施细则主要包括的专业实践目标、专业实践内容、时间、方式和考核要求等。

三、专业实践外派工作程序

1.所有进入实践单位专业实践的研究生,在离校前须认真阅读《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安全须知》,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申请表》(见附件2),交所在学院备案,并由学校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否则将不被允许进行专业实践。

2.参加校外专业实践的研究生需与学校、校外实践单位及校内导师共同签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见附件1,一式四份)交学院汇总。

3.实践期间,研究生变更实践单位须重新提交专业实践协议书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专业实践申请表》。

4.各学院请于2016年9月底前完成2015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落实与安排,并上报本学院专业实践落实情况汇总表。

四、专业实践的考核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与专业实践期满,需提交《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另行下发),进行实践单位考核和校内导师考核,考核不通过者须重修专业实践

学校在2017年7月前完成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评选与专业实践评估工作,评优及评估结果将与下一年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分配挂钩。请各学院务必重视并做好本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工作。

五、其他事项

1.各学院应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成立由主管副院长为组长的专业实践工作小组。

2.工作进度安排

(1)9月20日前,各学院提交专业实践工作小组名单(见附件3)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2)9月30日前,各学院统一提交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和经校外实践单位、校内导师和研究生签署完毕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一式四份)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公室,研究生院将在汇总审核协议书后提交学校审批。如在9月30日前仍未落实专业实践安排,须在汇总表中附原因说明。

3.问题反馈程序

各学院须重视专业实践问题的收集和反馈,搭建顺畅的沟通渠道。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专业实践过程中的相关问题可向所在学院反映,若未能解决可向学校研究生院反映(电子邮箱:zyxw@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 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协议书(四方协议).doc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申请表.doc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2015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落实情况汇总表 - 导师填写.doc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评估办法.docx

关于开展2016年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聘任工作的通知 学位〔2016〕12号.docx

附件6-华南理工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doc

2015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名单.xlsx

 

研究生院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