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流程,杜绝虚假学历,国家已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制度,经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下称学信平台)电子注册的学生学籍信息和毕业证书国家予以承认和保护,未经学信平台电子注册的国家不予承认。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和《关于加强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24号)的文件精神,学生学籍信息以在学信平台下载的原始录取数据为准进行学籍管理操作,原则上不得进行任何信息变更。学生在校期间因特殊原因需变更学籍信息的,务必以学信平台操作为准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由学校行文报送广东省教育厅予以变更。
现将201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籍信息核对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明确学籍注册及学籍信息修改的重要性,各学院要组织学生学习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暂行办法》教学〔2007〕3号文。
二、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要求
核对对象:201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
核对项目: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等。
三、全日制本科学生学籍信息核对流程
学生学籍信息由教务处以纸板及电子表格的形式发给各学院,请各学院组织本学院学生认真核对,所有信息必须经过学生本人核对并签名确认,确保信息无误和真实有效。
如学籍信息有误或空缺,请学生本人在学生学籍信息核对表中用红笔做修改,并联系学院教务员填写《学生基本信息更正汇总表》(见附件1),并参照学籍信息变更流程尽快提供学籍信息修改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四、学籍信息核对结果的报送时间及安排
1.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11月5日
2.报送安排 :
五山校区学院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杨老师电话:87110736
大学城校区学院报送至教学实验室管理办公室注册中心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39380103
教务处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