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9~2010学年度“学生研究计划”(SRP)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9-11-10 浏览次数: 51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2010学年度“学生研究计划”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范围

1.新申报面上项目和重点项目。经专家评审予以立项的项目,由学校提供经费资助。对于部分预期能出标志性成果(公开刊物发表论文、申请专利等)的项目,学校将给予重点资助。

2.连续资助项目。上一年度所立项目中经专家评审为优秀项目的,学校将给予连续资助。获得连续资助的项目要求出标志性成果(如在公开刊物发表论文或申请专利等)。

二、申报程序

1.新申报项目的教师,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1),按要求填好。申请连续资助项目的教师,请到教务处主页下载区下载《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附件3),按要求填好。每位教师每次指导的SRP项目不能超过1项,每项接受的学生人数最多不能超过7人,但不能少于2人。

2.申请表于125交所在学院,学院组织教指委成员对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连续资助项目比例应控制在上一年度所立项总数的15%以内,重点资助项目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本年度所立项总数的20%以内。审核同意后,汇总本单位的SRP项目,填写《华南理工大学SRP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1215前统一将附件1、附件2、附件3以附件形式发回以下电子邮箱:ynwang@scut.edu.cn,同时需交书面材料。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3.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本年度各立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于本学期结束前汇编成册,以《学生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形式由学校向全校师生公布。各学院下学期第二周内,自行组织面试,第三周内将面试结果通知学生,同时签订《学生研究计划学生——指导老师协议书》(附件5)。

4.教务处将组织专家对申请连续资助项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对该项目追加连续资助,追加资助经费将与本次立项项目经费一同发放。

5.学生要参加“学生研究计划”,须先对照项目的要求,选择自己感兴趣的项目,下载并填写《参与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表》(附件6),在下学期第一周前交回项目所在学院。

学生也可自报科研项目,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同意的配备指导教师,并按新申报项目的程序进行申报。

6.各学院在下学期第三周内按《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报名汇总表》(附件4)的要求填写好后,发回以下电子邮箱:ynwang@scut.edu.cn

7.所有附件在“教务处主页--下载专区--实践教学”下载,不随文印发。

各学院要加强对SRP项目实施的管理,确保SRP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请表

2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

3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连续资助项目申请表

4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项目报名汇总表

5华南理工大学“学生研究计划”学生-指导教师协议书

6华南理工大学参与“学生研究计划”项目申请表

 

 

                                                              处  

                                              二○○九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