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华南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奖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10-25 浏览次数: 371

    为鼓励教师积极认真做好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进一步提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学校决定评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并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指导教师可向学院提出申请评选或者由学院推荐参加评选:

1.能全面落实、严格执行学校及学院关于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的有关规定,在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没有出现教学事故。

2.能全面了解学生情况,周密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进度计划,按有关规定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深入细致地指导,鼓励学生创新,及时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进度,做好书面指导记录;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相关成绩。

3.申报教师上一学年所指导本科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标准:
  (1)至少一位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优秀(院级),其他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合格及以上;
  (2)被抽查的所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网上初次检测重合率≤25%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

1.各学院优秀指导教师名额数 = 上一学年度学院指导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教师数×6%2011年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指标数见附件1

2.学校将对每位获奖教师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元。获奖者的评审材料将予以存档,作为今后职称评定与职务聘任的重要参考依据。

三、评选流程

1.每年10-11月份为评选上一学年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时间。

2.符合评选条件的指导教师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本通知公布日起7日内提交申报表至学院。

3.各学院组织评审申报材料,提出获奖推荐名单。学院在本通知公布日起10日内将由主管教学院长签字盖章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被推荐教师的《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

4.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人选名单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公示获奖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主管校长审批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其 它

1. 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联系人

北校区: 李菊琪,电话:87111436-2

邮箱:adjqli@scut.edu.cn

南校区:沙红霞,电话:39380108 

邮箱:xwcb2004@scut.edu.cn                        

 

附件1:各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指标数;

附件2: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

附件3: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