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学:
为推进创新班、卓越班、“强基计划”班的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拔尖创新人才和卓越工程师、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质量,依据《华南理工大学“本-博(本-硕)”连读创新班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班管理办法》、《华南理工大学“强基计划”班管理办法》,现将2020级创新班、卓越班和“强基计划”班的分流、增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公开、公平、公正与择优增补的原则,对创新班、卓越班、“强基计划”班学生进行分流和遴选。
二、组织领导
学院分流和增补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教学领导、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组成。
学院分流和增补监督小组由学院负责纪检工作相关人员(非分流和增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负责分流与遴选增补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三、分流和增补工作安排
(一)分流工作
第3学期开学初,各学院依据分流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对学生进行分流。各学院须将拟分流的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结果持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监督小组提交复查申请书。分流学生名单确定无异议后,学院将分流名单报送给教务处,教务处对分流学生进行学籍调整。
(二)增补工作
1、各班增补名额不得超过各班分流(含自愿退出)学生人数。增补学生必须满足的条件详见各学院增补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完成增补的学生以后不再具有本科转专业资格,且需补修转入班级培养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或由学院配合教务处进行相关课程的学分互换认定。
2、各班增补工作流程与2020级普通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同步。
(1)8月30日-9月1日,有增补需求的学生向转入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2)9月2-5日,转入学院安排面试(笔试)。学院确定拟增补名单后,将拟增补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附件2 )和分流与增补名单汇总表(附件3)纸版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笃行楼309室李老师,附件3电子版发邮箱:adjqli@scut.edu.cn.
(3)9月7-9日,学校公示拟增补名单。
(4)9月10日,学校公布增补名单。学生办理转入院(系)的学籍调整及注册手续。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严格按分流增补工作方案操作,面试考核等要全程录像或录屏,对于学生投诉和申述的问题要及时查清并予以反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