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戴伟霖    发布时间:2021-05-21    浏览次数:815

各位同学:

离校在即,为了高效、及时、顺利地完成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安排

1.户口迁移登记表: 请附件1名单中的各位同学自行下载、打印《户口迁移登记表》(附件2),不要修改表格样式。

2.提交资料:请在528日(星期五)前将填写好的《户口迁移登记表》交到B6-103办公室戴伟霖老师处。

3.领取迁移证:由学院统一领取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于离校前到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具体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户口办理要求

1.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迁往单位的,《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就业协议书上的入户地址一致。

2.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生:户口可按照政策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3.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往被录取高校,《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与高校集体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4.境外留学的毕业生:户口可迁回生源地,《户口迁移登记表》的迁往地址必须与家庭户口首页详细地址一致。

5.延期毕业的学生:按真实情况填写延期毕业原因及期限,户口仍保留在学校。

6.因特殊原因办理了“暂不派遣”手续的毕业生,由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名单,保卫部()根据名单统一办理手续。

三、工作单位变更及户口迁移证过期情形:

1.市外改市内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学位证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的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更改手续。

2.市外迁移: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及调整后的《就业报到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3.户口迁移证过期:须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户口迁出公安机关办理。

四、注意事项:

1.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须在531日之前归还(可委托校内人员办理),为了不影响户口迁移工作,从6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如需借用户口办理各类签证、公证、婚育证明、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应聘和购房等请务必在531日前办好。

2.在学校统一办理时间内,未提交《户口迁移登记表》的毕业生,由本人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校区户籍管理办公室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凡不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离校系统手续不予通过。

 

请各班级将通知要求认真传达到每位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做好相应的引导和解释工作,请各位同学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资料,避免出现错误和遗漏。

 

联系方式:

大学城管委会办公室保卫科 电话:39380170,地址:B1423


附件1.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届毕业生需办理户口迁移名单.xlsx

 附件2.毕业生户口迁移登记表(2021年版).docx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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