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黄琳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2445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附件1)和《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为了做好我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院2017级、2018级学制内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

二、学业奖学金等级及奖励金额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

具体名额分配另行通知。

四、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五、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3.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已经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六、评定工作流程

1. 成立评定委员会

各年级分专业成立“XXXXXXXX专业综测小组,具体负责该年级本专业整个综合测评工作。综测小组由班干部或经民主推选的办事公正的同学组成,并指定一人为组长,人数根据参评人数的10%来计,人数为单数,至少3人,最多不超过5人。并于2019922日前,将《XXXXXXXX专业综测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1621101330@qq.com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制定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的实施细则,管理研究生奖学金的具体评定过程,接受学生的申述和异议。

2. 学生自评

所有具有参评资格的硕士研究生自行下载《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表》(附件4),按要求填写后,将填写好的《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表》纸质版,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9923日前交给对应年级专业的综测小组。

3.  小组评议

“XXXXXXXX专业综测小组根据上交的申请材料,按照《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将《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公示》(附件5在本年级专业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并于2019107日前将公示结果电子版发送至1621101330@qq.com

4. 学院评议

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成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相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

5. 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于当年12月份前一次性将奖金发放至获奖研究生账户。

6.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将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如果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请裁决。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19年9月修订).pdf

附件3:XXXX级XXXX专业综测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4: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积分及统计表.doc

附件5: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公示.doc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919

温馨提示×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院务公开信息敬请登录学校统一门户“本单位动态”栏查看。谢谢!
统一门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