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档案建设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黄琳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次数:539

各位同学:

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档案建设工作已经开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评定各项助学金的重要依据。为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体现档案的动态性、科学性,确保资助到位,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我院评选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档条件

详见学校学生工作处《关于做好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档案建设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aid/2018/0910/c9499a284444/page.htm)。

二、建档流程

1911-912日,成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以下简称认定工作组)、班级家庭经济状况评议小组(以下简称评议小组);

2913-914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所在班级提出建档申请并提供如下建档材料:

1)有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证实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2)相应证明材料(如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有关材料)的复印件;

3)《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scut.edu.cn/sms/)中如实填写家庭经济情况。

3915-916日,班级评议小组通过审核建档材料,调查、访谈、民主评议等方法确定各班的建档对象,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的民主评议部分,所有材料(含班级民主评议详细文字材料)提交给认定工作组;

4917-918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各班申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学生的经济困难等级;

5919-923日,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认定等级;

6924日,最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相关认定等级上报学校,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经济状况模块中确认学生的困难等级。

三、注意事项

1、提交建档材料必须准确无误,无涂改,确保其真实性。如发现弄虚造假行为,立即取消其建档资格;

2、所有提交的建档材料按A4纸张排版;

3、对上述通知如有疑问,请联系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黄老师(电话:020-39380699)。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八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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