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集中办理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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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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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8年应届毕业研究生就业《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工作,学院近期将统一集中到计生办为所有应届毕业生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学生离校后将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 学生本人打印并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
2. 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注: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请提交结婚证和计生档案交由按审核,未婚的学生学院将统一在学校保卫处审核户口原件);
3. 学生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2),交给班长汇总。
二、注意事项
1. 自2018年6月起,计生办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均由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 请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就业、户口迁出都将用到),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将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交给学院审核。
4.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个人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请在师生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