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合理调配师资力量,同时让学生找到自己真正喜欢的科研方向,提高学生的专业兴趣和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让“本科生导师制”制度更好地发挥作用。根据《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改版),现启动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申请更换导师工作,特此通知。
一、本科生更换导师的原则:
1、原则上,学生入学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有一次机会选择更换导师。考虑到我院刚实质性实施本科导师制,本次更换导师工作扩展到2015级学生。
2、学生可选择的导师范围包括学院所有教学科研系列教师(教授、副教授、讲师),专业不限,学生和拟转的导师双向选择。
3、本次可供选择的还包括部分院外教师。所有导师的简介请见附件。特殊情况下,如果学生有意选择其他院外教师为导师,并取得对方同意的,可向导师制工作小组提出申请。
5、每位学生原则上有权选择保留现有导师。如果现有导师有意主动放弃现有学生,须向导师制工作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理由。
5、以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第一天为计算节点,每位导师可以接收2015级和2016级学生的数目上限分别是讲师5人、副教授10人,教授15人。
二、本科生更换导师的程序:
1、下载并填写《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更换导师申请表》。
2、原导师、拟转导师签署意见,在学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3、将填写完整的《本科生更换导师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报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批。
4、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在学生基本信息中更改导师信息并在学院网页上公开发布。
三、本科生更换导师的时间安排
申请开始时间为:2017年6月14日,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中午12点。
四、本科生更换导师的注意事项
1、2015级和2016级本科生可根据导师研究方向和自己兴趣所在、科研活动指导老师归属等原因申请更换导师。
2、新导师从2017-2018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学起履行指导责任。
3、原导师同意更换但新导师因名额等原因无法接收的本科生,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协调。
附件:
附件1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导师制导师简介(2017版).pdf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