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工作,近期将以学院为单位集中前往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为所在学院的所有应届毕业生(本科生、研究生)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学生离校后将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 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
2. 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要审核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对未婚的学生要审核户口原件);
3. 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将该表与审核好的婚育情况登记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办理。
二、注意事项
1. 自2017年6月起,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理证明的不需再次办理。
2. 请各位同学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就业、户口迁出都将用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不重复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学院审核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 因学生有特殊情况需个人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请持户口卡原件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