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惠君    发布时间:2017-05-18    浏览次数:358

各位同学: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启动2017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在我校的应届毕业生须办理户口迁出(除:1. 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2. 延期毕业的学生);

二、目前已借出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531日之前归还,从61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一律不再借出;

三、各学院于524日前到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旧体育馆104室)或大学城校区后勤办保卫科(B1-423室),领取“户口在校的学生名单”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按名单及时发放至毕业生,严格要求学生按照表中的“户口迁移事项”填写。62日前,收齐登记表回执并填写好“毕业生延期毕业名单”(见附件),以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院所在校区户口办证室。

大学城校区后勤办保卫科,电话:020-39380170


附件:毕业生延期毕业登记表(2017年新).xls



保卫处

2017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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