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华南理工大学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高惠君    发布时间:2016-11-01    浏览次数:359

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业,现将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二、资助条件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孤儿或单亲家庭或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困难;

  (3)父母劳动力弱或下岗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困难。

  三、资助额度

原则上资助金额不低于2000/人,我院资助总金额为10000元。

四、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附件1,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由学院留存)和《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附件2),其中《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需乡(镇)政府、街道民政部门或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签字盖章。

2.学院审核确定资助名单。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辅导员、研究生代表组成的资助工作小组,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核并确定资助学生名单及金额,结果在学院内部公示。

附件1_2016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审批表.doc  

附件2_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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