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19    浏览次数:123

各位同学:

    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开始2016届毕业生户口迁出工作。为确保及时、高效、顺利地完成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户口在我校的毕业生均须办理户口迁出(除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推迟毕业的学生;考上我校研究生且就读学院与原学院是属同一校区的毕业生);

    2. 毕业生的户口只限迁往就业报到地或生源地;

    3. 为确保户口迁移工作顺利开展,6月1日起应届毕业生的集体户口卡不再外借,目前已借出的应届毕业生户口卡须于6月1日前归还;

    4. 请各学院负责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工作人员,于5月24日(星期二)前到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老体育馆104室)或大学城校区后勤办保卫科(B2-220室),领取“户口在校的学生名单”及“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简称登记表),按名单及时发放给学生,要求毕业生严格按照表中“户口迁移须知”填写。5月31日(星期二)前,收齐登记表并填写好“不需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名单”(按附件格式),以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送至学院所在校区户口办证室。

五山校区保卫处综合科办证室(电话:87111440)

大学城校区后勤办公室保卫科(电话:39380170)

    附件:不需办理户口迁移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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