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新申请宿舍
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拟延期毕业研究生,须重新申请宿舍(已毕业或现不住在学生宿舍的延期毕业研究生申请不予受理):
1、学生本人书面提出延长学习期限且已获导师、学院、研究生院批准;
温馨提示流程:
1、需要在研究生管理系统里申请延期学籍;
2、打印延期学籍申请表纸质版交至B2-307,等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审核通过网上系统可查);
3、打印延期宿舍申请表(学工办网页),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到B2-307研究生院大学城校区办公室盖章,最后提交至宿管办。
2、目前在住学生宿舍。
二、申请时间及申请住宿期限
研究生:即日起至2016年6月15日
申请住宿期限不超过2017年7月1日
申请人可在大学城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的宿舍管理栏目下的资料下载专区下载《大学城校区学生延期毕业研究生住宿申请表(2016版)》,填写并办理除学校意见外的其它所有项目后,在申请时间内递交到大学城学生事务与宿舍管理服务中心(C5一楼大堂,电话39380212)。
2016年6月30日至7月1日,大学城学生事务与宿舍管理服务中心将确定并公布研究生住宿安排情况(申请人可到就读学院或所住宿舍大楼值班室查看),公布后两日内,申请人到现住宿舍大楼值班室办理离舍手续并由值班员开具《毕业生离舍验收条》,之后凭《毕业生离舍验收条》和学生证到新安排入住宿舍大楼值班室办理入住手续(安排入住原住宿舍的不用办理离舍、入住手续)。
大学城校区学生宿舍住宿费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的核准收费标准执行:1500元/年.生。
六、其他
申请时间内,因特殊原因不在学校的延期毕业研究生,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辅导员或学院领导指派人员代为办理。
未办理申请住宿的延期毕业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舍时间办理离舍手续并按时离舍。
大学城校区学生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