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做好2016年应届毕业学生就业“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生计生工作的老师,近期统一集中到计生办为所在学院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学生离校后将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程序 1. 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 2. 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要审核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对未婚的学生要审核户口原件); 3. 学院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将该表与审核好的婚育情况登记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生办办理。 二、注意事项 1. 自2016年6月起,计生办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 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就业、户口迁出都将用到),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学院审核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个人来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请持户口卡原件到计生办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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