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通过试行)
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组织者和指导者,是高等学校教师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辅导员、班主任作为队伍中的主要成员,在学生的日常管理、德育教育、身心发展以及班级的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肩负着重要使命。然而,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事务性工作较多,工作琐碎并且要求细致、到位,在对学生的专业学习引导等方面有些力不从心。尤其我院本科生目前存在专业信心不足、学习兴趣不高的情况,成为影响学生思想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基于这一情况,借鉴国外高校和我国部分高校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经验,我院决定充分发挥专业教师、教授的自身优势,积极利用老师、教授们的教学、科研资源,在本科生中推行“导师制”,以加强对学生在思想、学习、心理、能力等方面的引导,帮助学生准确理解学校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学习能力,在本科生教育中培养出一批具有潜质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一、“导师”的基本构成及安排
学院将从2013级本科新生入学起,聘请全院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本科生的导师。学院目前共有教授、副教授35人,人均指导硕士研究生6-7人,有自己成熟的科研团队。2013级本科新生计划招生150人,学院计划将该150名学生平均分配到学院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科研团队,形成“教授—研究生—本科生”三级教学、科研指导格局,一方面加强教授、副教授对本科生的专业指导,另一方面让低年级同学早日走进实验室,接触前沿的科学研究。
二、实施“导师制”的目的及意义
1. 扩大学院学生工作队伍,加强学生思想教育以及日常管理工作与传统教学、科研工作的联系;
2. 加强学院教授、副教授等经验丰富的老教师与学生的联系和沟通,为学生深入了解专业和学科搭建平台;
3. 学院教授、副教授在担任本科生导师期间,需要与班主任老师加强沟通和联系,以工作为纽带可加强老教师对新教师的传、帮、带,促进“青蓝计划”的实施;充分发挥教授、副教授对学生专业学习、科研训练、大学生活规划以及职业生活规划方面的引导作用,加强学生的专业信心和学习兴趣,提高学院的“保有率”;
4. 教授、副教授在指导本科生的过程中,可有效利用硕士研究生这一“中间”资源,既加强了研究生和本科生的沟通与交流,也提高了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5. “教授—研究生—本科生”三级教学、科研团队更有利于学院学生科技创新工作的开展,更有利于科技创新项目的孵化。
三、本科生导师的工作职责
1. 对低年级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让学生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要求和规格,不定期向学生介绍本专业的行业动态、发展方向和就业形势,巩固专业思想,激发学生专业学习兴趣和激情;
2. 帮助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习模式,指导学生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兴趣、特长制定个性化的学习目标,并在选课、辅修、考级、考证、报考研究生等方面给予建议和指导;
3. 为学生提供参与课题研究的机会,在课题研究、专业书籍阅读、学生论文撰写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指导和帮助,培养学生的专业兴趣和科研精神;
4. 充分发挥自己的个人魅力,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
5. 帮助学生制定科学、合理并且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生涯规划,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和就业观念,协助、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的思想总结、毕业鉴定和就业指导工作;
6. 在工作上对担任班主任、辅导员的年轻教师及时给与帮助和指导,积极发挥传、帮、带的作用。
四、本科生导师的任职条件
1. 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 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 热心学生教育工作,具有一定的管理经验和高度的责任心,了解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熟悉本专业教学计划及各教学环节的相互关系,了解学校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本科生导师的遴选、配备和管理
1. 本科生导师实行聘任制;
2. 凡符合任职资格的教授(含副教授)都有义务担任本科生导师;
3. 导师的配备从2013级新生入学开始,每位导师配备学生20-28名(每个年级5-7名);
4. 导师每月至少与学生见面一次,通过座谈会、学术报告会、总结交流等形式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解答学生在学习方面的问题,了解学生的学习状态和思想动态;
5. 学院将不定期对导师的工作进行检查,制定相关的政策对导师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学生的评价、所指导学生的学习成绩、参加各种学科竞赛及科技活动的情况对导师认定工作量;
6. 对保送研究生,本科生导师有优先双向选择权;
学院在评先、评优和职称评定工作中,优先考虑成绩突出的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