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颁发执行,2013年11月30日修订)
依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课程建设基本要求》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关于加强新教师课程教学辅导及试讲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本科教学课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以规范我院本科课程建设以及本科任教管理的流程。
一、 教学大纲的制定流程
各系教学计划制定和修改由系主任依据专业发展特点与规范,,组织本系教师讨论确认教学计划的各门课程的学分、学时、性质的设置,最后报送纸版及电子版的教学计划给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纸版教学大纲需本系开会确认的全部教师签字(需本系三分之二以上的老师出席才有效)。
工作流程如下:
教学计划制定论证会(各系2/3以上教师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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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本专业的教学计划(出席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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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学院(签字的纸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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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
二、 新增课程的设置工作流程
各系根据本系的师资、专业发展需求新增课程时,需在教学计划制定的同时,报送新增课程论证方案(论证表见本附件1),就师资力量、社会需求、实验设备现状等各方面情况进行课程建设的详细论证,通过可行性论证的课程方可报送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开出,并同时完成学校要求报送的新课程开设的其他教学文档。工作流程如下:
新增课程论证会(新增课程系3-5名副教授以上教师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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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开出可行性的课程,有3-5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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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学院(论证表需参会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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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教师测评流程
各系根据本系师资,安排新入职教师或者无教学经验的教师担任课程,均须由安排该教师上课的系组成任课能力测评及格,由学院教学小组审核通过后方能担任课程主讲老师。测评小组(三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对该教师的教学能力进行评议,评议成绩低于60分合格线的教师不能担任该新课程的任课教师。(教师测评表见本附件2)。另:对于学生测评连续两次排名5%以下,由教务处责成整改的教师,同样需要所在系组织整改和教学能力测评。
各系由3名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组成测评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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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试讲评议和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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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学院测评表(评议教师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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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核通过
附件1: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增本科课程论证表 | |||||
新增课程名称 | | 预开设的专业及年级: | |||
该课程开设要求学生已经学过的基础课程要求 | | ||||
该课程开设的主要目的阐述 | | ||||
该课程建设所需的各项的各项经费、场地、设备要求是否达到要求(新增的实验课程必须填写此项内容) | | ||||
该课程开出后能讲授该课程的师资说明(教师姓名、职称,其中排第一位的教师为该课程建设负责教师) | 姓名(职称) | 曾主讲的课程 |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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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论证意见 | |||||
论证小组组长(签名): | |||||
论证小组成员签名(开课系出席论证会议的教师,需该系2/3以上的教师出席论证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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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学能力测评表 | ||||
测评教师姓名: | | 所在院系: | ||
曾任教科目(课程名称、学时、上课年级专业): | | |||
待任教课程(课程名称、课程性质、学时) | | |||
测评打分项目及评分要求 | ||||
项目 | 项目要求 | 分值 | ||
教学设计(30) | 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条理清楚、能抓住要点、体现素质教育 | | ||
教学方法(20) | 善于组织课堂教学,熟悉教案,讲授正确,适当运用教学资源辅助教学,正确把握课型特点 | | ||
教学技能(30) | 普通话准确,表达流畅清晰,板书规范合理,教学组织严密 | | ||
教学效果(20) | 实现教学目标,教学效果好 | | ||
合计评定分数 | | |||
综合评价(测评小组组长予以评定): | ||||
测评小组组长(签名): | ||||
测评小组成员签名(三人以上,副教授以上职称): | ||||
备注:60分以下为不及格,测评教师不具备讲授新课程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