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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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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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司函〔2012〕273号)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研院字〔2012〕83号)有关精神,为做好我院2013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特制定我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 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
(一) 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为2万元/年,我院名额7人。
(二) 博士研究生
1.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为基本名额和推荐名额。其中,基本名额由学校下达给学院,由学院评审确定获奖人员;推荐名额由学校下达给各学院,学院提出推荐人选至学校,由学校进行差额评审。
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标准为3万元/年,我院基本名额4人,推荐名额2人。
二、奖学金评选办法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学研究、技术研发能力突出;或者学习成绩优良,在国际、全国性大学生高水平专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或者学习成绩优良,担任学生干部,积极参与组织学校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做出突出贡献者。
5.有以下情况之一不能参加当年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定:
(1)未完成缴费注册手续者;
(2)评奖学年度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
(3)评奖学年度课程考试(含专业实践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4)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者;
6.在评优中,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实行“一票否决”;此外,对于通过弄虚作假而获取的奖助学金,将被如数追回。
(二)申请范围
1.我校在册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均有资格申请国家奖学金。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不可与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助学金或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享受学校二等奖助学金),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助学金可与学院企业奖学金兼得,学院将对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学术精英奖”部分安排进行统一答辩,按照答辩得分从高到低,依次获得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学术精英奖”,确定最终奖学金获得资格。(由于资助企业方面问题,暂时还未能确定企业奖学金的具体金额及人数)。
3. 博士研究生在获得国家奖学金资助的学年度,同时获得学校2400元/月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可同时申请“优博创新基金”资助,奖金按两个奖项中的最高资助标准发放。
(三)评选办法
1.本年度在学术方面有突出表现者,根据以下方面进行排序:
(1)以第一作者、并列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须为第一作者)身份在三大索引发表(含录用)研究论文,根据杂志影响因子从高到低排序;
(2)在挑战杯或其他理工类科技竞赛中,获得省赛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者;
2.以上学术表现条件均等情况下,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做出突出贡献者优先考虑。
3.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该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细则制定、组织申报及评审等工作。候选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评审委员会根据所提交材料的学术水平先进行初步审核,根据文章排序、学生成果及原始记录,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终审评比,并参加述职答辩。参加述职答辩的申请人应准备综述或项目进展PPT(不超过5分钟),进行公开答辩,按照答辩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最终国家奖学金及企业奖学金“学术精英奖”获得资格。
4.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在学院公示阶段,可向所在学院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如学生对学院评审委员会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在学校公示阶段,可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反映。
三、评选流程
(一)提出申请:学生本人填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和《2013年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二),并提供论文原件或检索证明,相应成果证明及形成成果的原始记录(本学院发放的记录本)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除原始记录外一式五份,相关证明材料须由导师签字),在9月28日24:00前交至各年级班长处,所有评奖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去年已申报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二)申报材料审核:9月29日~9月30日。
由评审委员会对所提交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述职答辩人员名单。
(三)评选答辩:10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选结果公示:10月10日~10月14日。
(五)上报学校批准:
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博士研究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获奖博士研究生名单。将本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汇总后在全校范围公示5天,公示期结束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六)研究生工作部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获奖研究生的个人账号,并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三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