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级新生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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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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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的有关要求,学生因升学户口迁入广州市的09级新生,名单见附件.xls,凡未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的同学,均要办理第二代身份证,如已持有第二代身份证的同学自愿办理广州第二代身份证,此次也包括遗失身份证的同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换发对象:户口迁入我校南校区的学生。
    二、照相时间:11月7—8日(上午9:00—晚上20:00)。  
三、收费标准:每人收费15元。
四、照相地点: C6一楼警务室。
五、注意事项:
1、
第二代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为通过数码相或扫描仪扫描采
集的申领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像,不着制式服装,常戴眼镜的学生应佩戴眼镜,要求穿深色有领衣服。 
2、如错过此次办理时间,学校不再集中办理。
3、凭学生证照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