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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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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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为了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完成学习科研工作,进一步做好2009年度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09
9月注册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全日制专业学位,不含委培、定向和强军计划学生)。
   
二、贫困等级参考标准
    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特困生
  
1)孤儿、单亲家庭、烈士子女且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一方或双方残疾,且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经济来源很少;
  
3)父母双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4)家庭成员遭受大病大灾且家庭经济基础差;
  
5)来自贫困地区,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考虑列为贫困生
  
1)父母一方下岗且再就业能力差,家庭经济困难;
  
2)父母劳动力弱,在校读书子女多,家庭经济来源少。
  
三、资助金额
   1
.特困生,每人资助1000元。
   2
贫困生,每人资助500
  
四、其它注意事项
   1
.各学院资助金额按20099月注册在校研究生人数分配(生物学院:9500元),由学院决定资助学生的等级和资助人数。
   2
.各学院应重点资助2009级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尤其是本人患重大疾病或其家庭遭遇重大变故者。
   3
获得2008-2009学年度学校一等奖学金或其它企业奖学金的研究生不予资助。

   各专业负责同学务必重视本项工作,认真提交并审核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的统计和报送,于1223日(周三)前将《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审批表》(见下载专区—研究生下载区)交到各班班长手中,由班长填写本班所有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汇总表》(见下载专区—研究生下载区),于1224日(周四)前上交到生物学院办公室(B6-102),同时将汇总表电子文件发至yyzh@scut.edu.cn,学院会经过班委、专业负责同学的推荐,再找相关普通同学调查等系列确认之后,再公示获得资助学生的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