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09年度第一批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签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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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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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经和银行沟通,我校决定于12月24日(周四)组织第一批南校区就读贷款学生与中国银行签定2009年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仪式。北校区就读贷款学生签订合同拟安排在12月31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为确保现场合同签定工作顺畅进行,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安排:
时间:12月24日(周四)下午   地点:A4-204
二、批次安排:
第一批次:(时间:14:00—15:30) 研究生、机械学院(09级)、电力学院(09级)、土木交通学院(09级)、材料学院(09级)、轻工食品学院(09级);
第二批次:(时间:15:30—17:00) 环境学院、生物学院、经贸学院、法学院、新闻学院、艺术学院、计算机学院、软件学院、理学院(09级)、工商管理学院(09级)、自动化学院(09级)。
三、注意事项:
1、银行已打印好贷款学生的贷款借款、合同内容,学生无需填写任何内容;(请12月24号前来学院领取)
2、请各学院通知贷款学生认真审核借据、合同借款信息(借款金额、借款期限、本人身份证号码、家庭信息等),不能提前在借据或合同上签名;
3、请通知必须带上身份证和学生证前往现场;
4、请通知学生黑色签字笔或黑色钢笔,不能用其他颜色钢笔或圆珠笔;
5、请通知学生务必保管好借据、合同,并自行带到合同签定现场;
6、请各学院安排一名带队老师,负责本学院学生的签署维护工作。